来源:东南网
17日上午,福建省防汛办组织省应急厅、水利厅、气象局、海洋渔业局、福建海事局会商,进一步分析研判台风“普拉桑”发展趋势和影响,细化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
据悉,今年第14号台风“普拉桑”17日8时中心距钓鱼岛东南方约190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18米/秒,热带风暴级),预计将以每小时5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快速移动,趋向华东沿海。受其影响,18日傍晚至19日上午,闽外渔场、闽东渔场东部及钓鱼岛海域有一次较大风浪过程,17日至19日,我省部分有阵雨或雷阵雨,局部大雨。
为切实做好台风“普拉桑”防御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研判,密切关注台风发展和路径变化,动态研判风、浪、潮、雨影响,及时启动应急机制,落实相应防范措施;要加强海上防风避险,位于闽东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海上作业渔船务必于18日20时之前全部就近进港避风,或者向南撤离至闽中渔场及以南渔场生产,在影响解除前不得进入上述海域;宁德、福州沿海养殖渔排上的老弱妇幼人员务必于18日18时之前全部撤离上岸。
同时,要加强跨省异地作业渔船跟踪督导,严格按照属地要求,落实防风避险措施;要加强海上预警预控,强化现场巡航,指导督促客渡船、水上施工项目、无动力船舶等落实好防台风措施;要加强沿岸天文大潮防范,加密潮位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沿海各地要加强海堤巡查排险,做好挡潮闸、排水泵站等工程管理调度,严密防范天文大潮;要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安全管理,及时发出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旅行社及游客关注台风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要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防台风工作动态。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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