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3号)》。通告显示,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等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广东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药监局的通告显示,在莆田市城厢区安梅优选百货店抽检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 PA+++,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
云南省药监局出具的《样品真实性异议审查意见》显示,该局对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批号为220402K2Y的“薇诺娜清透防晒乳SPF48PA+++”。在重新抽样检验方面,现场对企业生产的另一批号为220407K2Y的同产品进行抽样送检,检验结果符合规定。因此,综合企业提交的证明材料、现场检查、抽样检验以及产品经营环节的溯源情况,云南省药监局出具的审查意见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生产或进口过上述抽检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截图(点击可查看大图)
因为产品被假冒而无辜“躺枪”的贝泰妮,在9月12日也发表了澄清声明。在声明中,贝泰妮对因被假冒出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抽检结果进行了澄清,强调了公司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并启动了打假维权行动,同时提醒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并表达了对质量的持续承诺。
贝泰妮进一步表示,该企业旗下的薇诺娜产品在备案和生产过程中均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强调产品品质是企业的生命线,多年来凭借高品质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以卓越的质量管理文化推动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并且荣获了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体现了其对质量的重视和承诺。贝泰妮承诺将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并提醒消费者通过官方授权渠道购买产品,以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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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次抽检遭遇“李鬼”,薇诺娜近期还遭遇了“非法添加防腐剂”风波。知名打假人王海通过其微博“王海测评”发布视频称,上市公司贝泰妮旗下薇诺娜品牌针对敏感性肌肤的一款产品存在“非法添加防腐剂”。
贝泰妮回应称,薇诺娜清痘修复精华液中的微量苯氧乙醇为复合原料中带入,用以保证原料的稳定性,不是该产品成分,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并不存在非法添加的情况。产品符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都市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潮新闻、云南省健康产品和化妆品行业协会
编辑:丛 林
审核:李贵芳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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