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行车碾压事件央视再次发声,9月10号的时候说了一个案子。这个案子是说一个未满12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道,出现事故了,然后监护人承担部分责任。
是不是又一次赤裸裸的暗示河北自行车两人按这个事情呢?作为监护人的父亲。明明知道自己的孩子才11岁不到12岁是不能够骑自行车上道的,那他是不是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呢?
他作为监护人怎么可以逃避的了责任呢?奇怪的是这已经不是人是第1次暗示河北自行车碾压事件这个事情了,第1次的时候说了一个上海的案件,这一次又说了一个自行车未满12岁直接上道的案件,可是,河北自行车案这个司机依然被逮捕。难道真的像网友说的那样子吗?孩子不听妈妈的央妈发话了都不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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