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九银十,官方又下狠药了!
刚刚,江苏省发布《关于巩固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4大方面33条政策!
其中,多项政策涉及房地产,包含强化好房子供给、盘活存量房源、以旧换新、房票安置、公积金等政策,大大利好买房人:
1、允许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2、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3、按照以房定地原则,优化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
4、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支持将职工一定期限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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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33条新政
大大利好买房人
关于此次新政,我拎了几个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分享给大家:
1、强化“好房子”供给
加快建成一批品质优良、数字化智能的改善型住宅。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进一步降低置业成本。
在很多城市,面积小于90㎡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买房时契税比例为1%;而143㎡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买房时契税比例高达3%。
目前,市面上在售项目中,有很多改善盘都把面积定在了143㎡以内,说白了,就是开发商想方设法地在考虑,如何实现合规范围内的节税。
而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理论上让非普通住宅能和普通住宅一样,执行同等税收政策。以后,就没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说法了,利好改善盘。
2、积极盘活存量房源
支持因城施策扩大房票购买不动产范围。统筹推进回购、直接补贴、中介帮卖等模式,放大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效应。积极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采取房票和收购存量住房等用于安置。
3、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
支持职工在实际工作地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将职工一定期限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其个人账户余额合并计算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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