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2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于2018年11月1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原定到期日为2019年8月16日,提前到期日为2019年8月6日。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未兑付本息,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至今未兑付。2019年9月17日,发行人收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
一、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项简称:18精功SCP004
债项代码:011802237
发行金额:3亿元
发行时间:2018年11月16日
发行期限:270日
债项余额:3亿元
本计息期债项利率:7.00%
兑付日:2019年8月16日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315,534,246.58元
本期未偿付本息金额:315,534,246.58元
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增进机构:无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作进展情况
1、主承销商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督导破产管理人及发行人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违约处置进展以及可能影响债权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行人精功集团于2024年8月29日挂网公告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三期、2018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和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2、主承销商向破产管理人及发行人了解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债权清偿款项分配情况及非核心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进展,本月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推进重整计划,继续开展了服务信托2号受益权登记及分配工作,并推进债权清偿款项分配工作。同时配合审计评估机构开展非核心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3、主承销商及时与债券持有人沟通,搭建债券持有人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平台,及时反馈债券持有人提出的问题,配合、协助债券持有人开展破产重整相关处置工作。
三、后续工作安排
1、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做好相关后续管理工作,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违约处置情况,持续督导破产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积极跟进破产重整进程、资产处置以及债券持有人受偿计划安排等情况。
2、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及时与破产管理人保持联系,持续跟进资产处置等破产清算工作进展以及债券持有人受偿计划安排。
3、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做好主承销商的信息披露,定期披露后续违约处置工作进展。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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