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汕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通告称,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通行效率,确保护学通道的安全、畅通、有序,结合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实际交通状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取消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两侧步道机动车停车泊位。
通告明确
自2024年9月16日0时起
取消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
往东至兴原里西巷的步道上
3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长平路汕头市第四中学门口
往西至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门口的步道上
4个机动车停车泊位
交警部门提醒
该路段停车泊位取消后,严禁停放机动车;
本通告发布后,对该区域内停放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规范文明驾驶,确保护学通道安全、畅通、有序。
来源:汕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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