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以旧换新。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3〕25号)第四条,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个人用户可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
具体情形包括:个人用户名下同时拥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机动车和新能源小客车,转让或报废新能源小客车后,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以及个人用户名下拥有两辆及以上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小客车,转让或报废后,通过以旧换新方式购买纯电动汽车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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