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徐迪 9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衢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常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29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
公司治理不规范;关联交易管理不审慎;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考核指标,向非营销部门及员工下达存款考核指标;贷款“三查”不审慎,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向公务员发放经营性贷款;违规发放贷款形成不良;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
时任浙江常山农商银行副行长占春国以及城关支行客户经理张盈盈被给予警告。
常山农商银行成立于1992年,前身为浙江常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银监复(2017)382号)批准成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3.2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锦华。
2023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为10.19亿元,同比增长18.47%;净利润为1.9亿元,同比增长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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