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庐江县人民政府县长周天斌提请,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成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报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庐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马戈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同意接受江胜辞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报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告
(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同意接受王尚中辞去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关于刘红稳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刘红稳为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陈友海的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于张燕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燕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王红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宛海学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广、朱永宏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关于任命丁玲等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
丁 玲、万 丽、王 飞、王 艳、王 健、王 敏、王 琴、王 瑞、王 腾、王小雯、王飞龙、王玉玲、王佑权、王国强、王和平、王根培、王爱群、方 超、方义才、邓海云、左冬梅、卢 宇、卢 萍、叶明正、代建业、邢世庆、朱少军、朱长勤、朱玉萍、朱明奎、朱宝平、朱雪晴、伍海彪、刘 林、刘 玲、刘 海、刘 晗、刘世华、刘丽红、刘园园、刘和平、刘雪飞、刘朝宏、江 丽、江林生、江学凤、汤玉霞、汤克来、许 欣、许 铭、许文娟、许玉成、许冬梅、许鑫宇、孙业芳、孙国权、孙晓慧、芮江丽、苏 杰、苏桂芳、李 涛、李 燕、李玉兰、李宏兵、李泽扬、李晓华、李海峰、杨迎春、吴长宏、吴多俊、吴金康、吴海生、吴静松、何 皓、何玉蕾、何业靖、何昌斌、汪小琪、汪启后、汪青枝、汪晶晶、沈玉菊、张 正、张 伟、张 佳、张 勇、张 章、张大报、张小花、张元芬、张少正、张成发、张后玲、张丽君、张佑胜、张宏宇、张启洋、张建国、张爱平、张爱群、张海霞、张彩霞、张腊英、张翠霞、张鹤松、张巍巍、陈 俊、陈 勇、陈小玲、范贵荣、罗 菊、周 波、周亚军、周彬彬、周晶晶、郑 奎、郑世宝、郑先报、郑晓霞、郑翠娥、宛志鹏、房晓芳、赵宏宇、赵爱梅、赵宸宇、胡业虎、胡华林、胡周洁、查玉琼、钟正勤、钟东方、钟华法、钟福书、施 旋、洪 敏、洪奇超、宫文丽、姚乐生、姚则萍、姚晓春、袁良芳、袁贤忠、莫 炎、莫秋明、夏 林、夏庆林、夏兴松、夏明武、夏维忠、夏蔚秀、钱 锴、钱圣凤、钱青华、钱明生、钱婉娟、徐 娟、徐一帆、徐义华、徐东升、徐立新、徐永青、徐迎亚、徐其友、徐金云、徐春生、徐济春、徐雁飞、徐晶晶、高 枫、高 洋、高文菊、郭小菱、郭金艳、郭敏敏、唐 微、唐 磊、唐尚萍、谈常青、陶玉萍、黄 杰、黄林龙、黄国九、黄莉娟、黄梦尧、梅华胜、曹可萍、曹金柱、崔宏霞、章 涓、彭 飞、葛继农、喻 瑜、程士情、谢 蓉、詹 成、詹意芳、鲍方旭、鲍金玲、鲍城敏、廉艳敏、熊言杰、潘 勇、魏居舟、魏晓旭等204人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关于王红兵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4年8月30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红兵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凌友祥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刘家信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夏四新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4年8月29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规定,2024年8月29日,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夏四新辞去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马鞍山市
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准选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现对以下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汪晓沛,男,汉族,1981年8月生,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含山县政府副县长,含山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拟任县(区)委常委。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6日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干部监督举报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网站反映(电话:0555-12380;邮政编码:243000;举报网站网址:http://12380.masxf.gov.cn/)。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30日
铜陵市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2024年8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勇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谷越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8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直刚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勇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8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8月30日铜陵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刘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冯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安庆市
望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7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小节同志为望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宣城市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爱庆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夏元利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一文为宣城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
蔡修定的宣城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28日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王浩兵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新伟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杨莹为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卞东胜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余三维的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方勇为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双应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曹国洪为市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曹叶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桂青平的市人大常委会九华山风景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9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储诚院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六安市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永刚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4年8月28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永刚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8日霍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善鑫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彭臻同志担任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亳州市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8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孙维东的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张蕊的涡阳县人民法院花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人员名单
(20 24年8月28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蕊为涡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涡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4年8月28日涡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朱月月的涡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 凤凰网安徽综合
编辑 | 仇鹤丹 责编 | 靳晓宇 审核 | 马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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