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2年8月到1953年初,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东北局书记高岗、华东局第一书记饶漱石、中南局代理书记邓子恢、西北局书记习仲勋先后进京担任党和国家的领导职务。史称“五马进京”。
其中邓小平任政务院副总理,高岗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饶漱石任中央组织部部长,邓子恢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习仲勋任中央宣传部部长。
这次奉调进京,对于47岁的高岗而言确实是人生的重大转折。
应当说,党中央对上调中央的各大区负责人都是重用的,他们都担任了党和政府重要部门的领导职务。
但当时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直属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与政务院平行。因此,高岗的地位更为特殊。
所以,也有“五马进京,一马当先”之说。
高岗的人生经历并不复杂,从黄土地到黑土地,从西北到东北,偶尔路经华北,高岗在中国版图上的活动轨迹几乎就没有离开过“三北”。
虽然高岗在新中国成立时担任了国家副主席的高级职务,但高岗在六位国家副主席中是唯一一位没有驻京而在大区工作的特殊副主席。
在某种程度上,高岗的国家副主席职务还只是一种象征,他的实际职责还是主政东北。
但中共中央调高岗进京,并非是仅仅让其坐在国家副主席的高位上,也不是什么“调虎离山”,而是让他负责组建和领导极其重要的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是在1952年11月15日成立的,职责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全国长期和年度的国民经济计划,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们仅从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时的“豪华”阵容中也可见其重要性之一斑:
国家计划委员会主席、主任:高岗
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副主任:邓子恢、李富春、贾拓夫;
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陈云、彭德怀、林彪、邓小平、饶漱石、薄一波、彭真、李富春、习仲勋、黄克诚、刘澜涛、张玺、安志文、马洪、薛暮桥。
这十五位委员中,张玺、安志文、马洪、薛暮桥四人是专职委员,其余是兼职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在即将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之际,把国家计划委员会这样一个重要的部门交与高岗负责,可见对其是非常重视与信任的。
高岗进京走马上任后,毛泽东对其负责的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工作是满意的。
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就国家计委关于1953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问题致信高岗、邓子恢:
1953年1月14日收到的你们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去年12月的工作情况与今年第一季度的初步工作要点的报告,我已看过,认为很好,可即照此进行工作。
看来,高岗进京后的开篇之作还是顺利的,毛泽东的肯定对于高岗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过,高岗后来却错把毛泽东对他的信任,当成了夺权依据,特别是没多久发生的新税制风波,使高岗萌生了夺权的野心。
新中国的税制,是按照“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逐步整理”的方针于1950年初制定的。
当时政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对国营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纳税办法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税制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弊端日渐显露。因此,在1952年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决定修正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