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之社会,伴随药品销售途径的多元化,尤其是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人们在畅享购物便捷之际,亦面临着购买到假药的风险。假药这一问题,不单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更为严峻的是,其或许会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害。故而,明晰如何鉴别假药,守护自身及家人的健康,显得格外关键。
我在日常工作中经常能遇到这类情况:有些人因为购买药品的包装外观,药品性状,产品参数的改变;或者是使用后的体感与治疗预期有差异,便开始忐忑不安,甚至惶惶不可终日,找药品销售企业/医院理论维权。转了一圈发现很多人还在用19年新法前的版本在做科普,就让我们展开来讲讲:
什么是假药呢?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①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②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③变质的药品;④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和假药成对出现的概念,就是劣药,那什么是劣药呢?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假药:①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②被污染的药品;③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④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⑤超过有效期的药品;⑥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⑦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新法(药品管理法2019版)和旧法关于假劣药定义的区别?
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以164票赞成、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昭示着老版法规经1984年颁布,2001修订,2013、2015两次修正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新法重新定义了假劣药的界定基准,并加大对假劣药犯罪的惩处力度,回应了电影《我不是药神》反映出的问题,为患癌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一线生机,可谓是中国法治建设路上的一块里程碑。
下面是新老版本药品管理法对假劣药界定的对比:
写到这里,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大家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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