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说中国经济应该“沿着新结构经济学所指出的路线增长”。我不知道新结构经济学给我们指出了什么路线!
1、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改革开放后,再说计划经济有点不好意思,所以我们就改称“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其实是穿着马甲的计划经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产业政策失败的例子比比皆是,成功的例子凤毛麟角,这一点连林毅夫本人也不否认。中国经济持续存在的结构失调、产能过剩,哪一个不是政府产业政策主导的结果?
2、林毅夫等人认为,尽管许多产业政策是失败的,但不能由此就认为政府不能制定正确的产业政策;关键不是要不要产业政策,而是制定什么样的产业政策。
这种观点很类似上世纪80年代有人捍卫计划经济的观点:不是计划经济本身不好,而是我们没有把计划经济搞好!林毅夫等人所希望的“正确的产业政策”,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也不会有。
3、拥护产业政策的人一般有一个隐含的假设,就是技术进步和新产业是可以事先预见的,因而是可以计划的。但这个假设是完全错误的。
纵观人类的产业发展史就会发现,创新和新产业都是不可预见的。我们现在讲到某一个时期某一个产业发挥了多么重要的作用,全部是事后诸葛亮式的总结。30年前没人预料到今天的新兴产业,甚至20年前也没人预料到;同样,我们今天也没有办法预见20年、30年之后哪些产业、哪些技术是最为重要的。我们没有办法对新产业、对创新做任何规划,实现创新的唯一途径是经济试验的自由,而不是通过所谓的产业政策将自己锁定在预定的路径上。
4、产业政策意味着我们要把有限的资源(人力的、物质的)投在政府选定的优先目标上,这实际上是一种豪赌,连盲人摸象都谈不上。
不能想象政府官员对未来技术和产业的判断比企业家更敏锐,一些政府官员确实很有企业家精神,但总体来讲政府官员要比企业家在创新方面更为迟钝。当政府官员认识到某种技术的重要性的时候,这种技术基本上已经过时了。凡是政府能看到的,自由市场的企业家早就看清楚了,凡是自由市场的企业家没有看清楚的,政府更看不清楚。
5、我们不要以为有专家帮助,政府就可以制定出成功的产业政策。
专家能够说出的其实都是硬知识,不是至关重要的软知识,就对未来的判断而言,专家是没有任何优势的,专家决策和官员拍脑袋决策不会有本质的区别,甚至可能更糟。
我推荐大家读一读威廉·伊斯特利的《威权政治》,作者曾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这本书讲的是要警惕技术专家的暴政,这也是米塞斯和哈耶克多次告诫我们的。技术专家以为只要一个国家的威权政府接受了他们的建议,这个国家的经济能得到很好的发展,为了实现他们的宏伟蓝图,他们通常会忽视个人权利,特别是穷人的权利。事实证明,他们所推崇的发展计划很少成功。
6、产业政策通过对不同产业、不同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和补贴、融资和信贷、土地优惠、进出口许可等方面的区别对待,就创造出权力租金,这必然导致企业家和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
从实际看,无论是产业政策的制定过程,还是产业政策的执行过程,都充满了一系列的寻租活动。一项特定产业政策的出台,与其说是科学和认知的结果,不如说是利益博弈的结果。结果是,得到政策扶植的企业家通常并不是真正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而是套利者和寻租者。新能源汽车骗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不难理解,大笔从政府拿钱的企业并没有做出真正的创新来。事实上,产业政策只会阻碍创新,不可能推动创新。
7、林毅夫栩栩如生地把创新者比喻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认为政府应该补贴第一个吃螃蟹者。
我没有考察过人类吃螃蟹的历史,但我相信,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定是因为自己想品尝美味佳肴的冒险冲动,而不是因为政府和其他什么人补贴才吃螃蟹的。林毅夫完全低估了企业家的冒险精神。企业家承担风险,是出于信念和愿景,而非计算。凡要靠政府补贴才愿意去创新的人,充其量只是个寻租者,根本就算不上企业家。
8、要实行产业政策的话,就不可能有一个公平的竞争。
当你给某一些行业、某一些企业特殊的优惠、特殊的照顾,这些企业可以做,那些不可以,这就完全破坏了公平竞争。产业政策一定会破坏公平竞争,尤其破坏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某种意义上产业政策是保护国有企业,保护一部分企业,而使得另一部分企业处于不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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