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财经 张林霞 8月27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浙江证监局调查,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未谨慎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存在以下行为:
一、买卖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股权代持以及出售高管资质;
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
三、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存在冲突或无关的其他业务;
四、未配合监管部门履行职权。
此外,宋子亮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又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以及高管资质的出售方,股权代持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虚假信息的知情方,未勤勉谨慎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宋子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做好投资者沟通和纠纷处置工作。
资料显示,杭州亦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颜兆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公司由金宸控股(山东)有限公司、颜兆祥分别持股70%、30%,金宸控股(山东)有限公司由楚洋、张冬冬分别持股99%、1%。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