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的甘肃酒泉,有一对曾经令人羡慕的夫妻,樊先生与冉女士。他们各司其职,樊先生在外奔波劳碌,冉女士则在家中操持家务,共同养育着一个可爱的女儿。
然而,生活的压力悄然改变了这一切。女儿的诞生让家庭经济负担加重,樊先生不得不加班加点,甚至兼职多份工作以维持生计。而冉女士则全身心投入到照顾女儿的日常琐事中,两人因此渐行渐远,感情逐渐淡漠。
时间如白驹过隙,女儿终于步入了幼儿园的门槛,冉女士的生活突然空闲了下来。为了排遣寂寞,她开始沉迷于手机社交应用,通过“摇一摇”功能结识了众多网友,其中一位名叫马某的男子尤为引人注目。
马某同样有着复杂的家庭背景,早年曾是街头混混,但随着社会治安的改善,他改邪归正,成为了一名出租车司机。
马某擅长言辞,总能逗得冉女士开怀大笑,两人迅速在线上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并因同城之便相约见面。马某经常免费载冉女士出游,甚至一同驾车短途旅行,渐渐地,两人之间萌生了违背道德的情感,并在一次旅行中跨越了那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冉女士发现马某并不像表面那般温柔体贴,他固执己见,从不认错,每次争执都让冉女士感到委屈和无奈。尽管如此,冉女士依然难以割舍对马某外貌和体魄的迷恋,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与此同时,关于冉女士的流言蜚语开始在小区内流传,樊先生也有所耳闻。起初,他出于对妻子的信任,对这些谣言不以为意。但当他注意到冉女士频繁地盯着手机、偷偷打电话时,心中不禁泛起了涟漪。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疑,樊先生精心策划了一场测试。他谎称要出差半个月,实则悄悄入住了本地酒店。次日,他悄悄返回家附近,守株待兔。果然,他目睹了妻子与一名出租车司机,即马某,外出约会的场景。
愤怒之余,樊先生保持了一丝理智,他决定回家后再与妻子摊牌。不料,马某竟胆大妄为,尾随冉女士进入樊家。樊先生几经挣扎,最终决定直面这一切。当他亲眼目睹妻子与情夫的苟且之时,怒火中烧。冉女士羞愧难当,连忙道歉,而马某却嚣张至极,挑衅樊先生动手。
在极度的愤怒之下,樊先生顺手拿起一旁的水果刀,刺向了马某的大腿。然而,这一刺却意外扎中了大腿动脉,鲜血喷涌而出。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樊先生急忙用床单为马某包扎伤口,并告知妻子自己将前往派出所自首。
警方迅速介入,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遗憾的是,马某因失血过多不幸身亡。对于樊先生的行为,究竟应定性为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成为了焦点。
在此案中,樊先生刺向马某大腿,并非要害部位,且事后积极施救,显示出其并无致人死亡的主观意愿。因此,樊先生的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此外,樊先生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马某作为情夫,对婚姻关系的破坏以及其在事件中的挑衅行为,樊先生的犯罪具有一定的激情因素,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处樊先生五年有期徒刑。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冲动是魔鬼,一时的失控足以改写人生轨迹。而马某的行为,无疑是这场悲剧的催化剂,他的嚣张与挑衅,不仅激化了矛盾,也让自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再次提醒我们,“奸情”往往伴随着不可预知的危险,珍惜眼前人,守护家庭和谐,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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