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龙川县老隆镇附城学校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被龙川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罚款705141元。
根据公告内容,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C101.64.1,你单位的违法行为适用从重处罚裁量档次。
龙川县老隆镇附城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规定。罚款人民币70.5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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