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是一套规范性文件,旨在指导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单位”)如何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进行备案。
通过在线报价工具,企业能够清楚了解等保合规的"纯测评"和"一站式全包"服务的具体费用,为决策提供依据。https://www.cloudallonline.com/yzsdb/?wscwy8191146
以下是等级保护备案的主要内容和流程:
一、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已运营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应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安机关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备案证明;不符合的,通知备案单位纠正。
二、备案的受理条件
备案单位应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形式包括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和快递申请,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10个工作日。
三、备案提交材料
- 第二级信息系统需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自定级报告和定级评审结果。
- 第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改建实施方案、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认证、技术检测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意见。
四、备案流程
- 准备材料:下载并填写《备案表》,准备相关备案文件。
- 提交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备案表和相关材料。
- 审核过程:公安机关审核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和等级保护等级的准确性。
- 审核结果:对符合要求的备案单位颁发备案证明,不符合的提出整改要求。
五、监督检查
公安机关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符合要求。
六、法律责任
违反等级保护备案规定的单位,公安机关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建议处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