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人社部门都在辟谣,“按工龄而非按年龄退休,会配合延迟退休政策而实施”。如果民众听到身边这样的说法,那一定要当做谣言处理。按所谓的工龄或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而不是按照年龄办理退休,其实更加会激化了养老的矛盾,形成新的退休的不公平。
纵观世界,按工龄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这种创新也是没有的。现在成熟经济体国家都是实施的养老金领取的基本原则就是要抵达退休年龄才能办理。所以按照工龄或者缴费年限,让民众自愿选择退休年龄,是不被认可的。这个政策绝对是不科学和不严谨的。
反而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在坚持抵达一定年龄后,给予劳动者一个自愿的选择权利,那就是自己选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但其实也是在这些国家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也是在延迟退休政策推行的背景下,民众已经具备了退休条件,但是可以继续工作。自己选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
当然这种选择,给予民众的好处是领取养老金的时间越晚,那么每月可以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在此次我国未来实施的延迟退休政策中,可能也会有着体现。这就是此次重要文件中的体现的“自愿”原则。
不过在我们现行的退休方案中,民众想办理退休,也是有着两个基础的先决条件的。首先是要必须抵达退休年龄,目前男性是60,女性是50,女性干部是55。其次那也是最低社保缴费年限要达到15年,如果年限不够,那其实也无法办理退休,也无法领取养老金。所以我们现行的方案也是有着对于工龄或者缴费年限的基本要求的。
那么高层会议中,确定的延迟退休公布的最基本三大原则,就是“自愿、弹性、渐进式的”延迟退休方案。既然“自愿”原则有可能就是抵达新的退休年龄时,可以自由选择领取养老金时间。那么其他原则,会是如何体现呢?
“弹性”原则,则很有可能针对原来的下岗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将劳动者进行分层,出台一些弹性退休的扶持措施。这些政策有可能容许他们按照原来的退休年龄进行退休,或者在延迟退休期内虽然领不到养老金,但是可能会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帮助这批人群顺利过渡延迟退休。
“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其实民众基本都理解,那就是刚刚开始的实施方案会是一个灵活性非常大的方案,给予过渡期的民众以适应时间。基本上就是65后到75前的男性劳动者,以及75后到85前的女性劳动者。他们即将在未来几年退休,那么将按照一定的原则,逐步延长退休时间。
例如每过一年,就拉长几个月时间,可能未来就是1-3个月时间,逐步的慢慢达到最终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目标,那么将花10-20年时间调整到位。基本上,65后到75前男性可能也就会增加2~3年,但是到了85后很有可能增加3~5年,最终95后男性时已经达到了统一退休年龄。女性劳动者也以此类推。
再返回头说,为何按照缴费年限办理退休,哪一方的劳动者群体最欢迎?肯定是那些工作压力非常轻,福利待遇相对比较完善的一些单位。有些单位在临近退休的前几年,劳动者已经进入到退养的状态,事情更加的少。那么对于他们来说,是不是觉得多上一年班,可以多领一年工资更好呢?在退休之后再多领一些养老金会更好呢?
记住此次,延迟退休公布的原则是“自愿、弹性、渐进式的”,所以针对可能在延迟退休过渡期的劳动者,可能还是有着一定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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