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钊/新黄河、曹庆/大皖新闻
“入职4个多月后,却被告知此前考试作废并要求我们自愿离职,这事我们实在无法理解。”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41名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没想到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此事引发关注。
8月1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地针对此事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解决此事。
图为当地此前发布的招聘公告截图
8月15日,记者与发布上述信息的网友张女士(化名)取得联系。据张女士介绍,2022年8月29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该中心隶属于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汝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公告》(简称“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提及,“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张女士称,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后,至2024年2月1日,一共有41人进入拟聘用人员名单。
记者注意到,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于2024年2月1日发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显示拟聘用人员为41名。
当地于今年2月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这个招聘说考上了有事业编制,我们辛苦通过了考试,现在又要清退我们。”有当事人告诉记者,据了解,在他们接到不再聘用的通知前,汝州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他们办理入编手续。
记者注意到,当事人提供的有多人签名并按手印的材料图片上称,上述招聘公示的41名拟聘用人员名单中,包含13名社会考生和28名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向记者反映被清退的当事人中,有社会考生,也有汝州市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
有当事人表示,在收到领导不再聘用他们的口头通知后,还被要求签自愿离职的文件,不少人不同意签,后来单位签到表上他们的名字被陆续去掉。“我工作的这几个月的工资也没发。”有当事人说。
当事人提供的文件
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上述招聘的现场确认时间曾被从2022年9月初推迟到当年的12月底,有两个岗位后来因无人现场确认报名被取消。该招聘的笔试时间是2023年2月12日,2月15日就公布了面试人员名单,共有73人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当年2月19日,2月20日就公布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共48人,体检时间为2月22日。
然而,直到2024年2月1日,此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才发布了《汝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共41人。
图为汝州疾控(资料图)
另据媒体报道,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汝州市的此次招聘方案没有上报,系其自行组织、自行聘用,并透露称汝州市负责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了处理。与此同时,平顶山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则称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16日,记者就此事致电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地针对此事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解决此事。
媒体评论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称,包括其本人在内共计41名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于2024年2月初进入河南省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没想到在入职4个多月后却接到单位领导“考试作废并要求其自愿离职”的口头通知,此事引发关注。8月16日,新黄河记者就此事致电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当地针对此事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解决此事。(据8月16日新黄河客户端)
41名考生经过完整的招聘程序被录用后,上班没有几个月又遭清退,这样的事还真是罕见。相关招聘公告曾提到,“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也就是说,这是一次带编制的公开招聘,对被录用者来说,一旦完成入职程序,就可以入编,成功“上岸”。
考上有编制的工作不容易,可以说是人生大喜事。然而,这份喜悦很快就成了“黄粱一梦”,对考生来说,形同被愚弄了一把。为什么会是这样?估计考生做梦都没想到会有“反转”的时候,因为这招聘单位并非私人企业,属于“吃公粮”的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是在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发布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一应俱全,程序上无懈可击,这还能有不作数的时候?难道堂堂正规单位与正规流程弄出的招聘还能形同儿戏,说作废就作废了?
据报道,此次入职的41名工作人员包含13名社会考生和28名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看起来是荒腔走板的招聘闹剧,问题的玄机就出在入职的41名工作人员包含“28名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非在编职工考生”这个梗上。原来,该招聘带有解决原非在编职工考生的入编问题考量,带有“量身定做”的意味。
据媒体报道,来自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显示,“市疾控中心收到平顶山纪委关于此次招录考试相关处理文件规定:汝州市在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过程中,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未将招聘方案报经上级人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资格条件未向社会发布补充公告等多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事情到这里,就解开了疑问,也印证了那句“反常之事,必有蹊跷”的话。也就是说,此次招聘本身存在违规之处,招聘结果被取消就不奇怪了。但问题是,参加应聘考试的社会考生是无辜的,他们为此精心准备,耗费了时间与精力不说,兴冲冲来上班,却要被“清退”,这属于要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这让人情何以堪?
另据媒体报道,平顶山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称此次招聘方案没有上报,系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自行聘用,并透露负责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可能受到了处理。平顶山市纪委相关工作人员则称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如果招聘存在违规违法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受到处理,这是应有之义,但被录用的人员并没有犯错,为何要他们签“自愿离职报告”?有当事人表示“工作的这几个月的工资也没发”,这也说不过去。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取消招聘结果,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让考生来承担招聘方的犯错成本。
类似招聘结果被取消的事并不鲜见,有的是声称招聘计划有变,有的是声称考生专业不符岗位要求。这次是考试存在违规情形,最终都是考生成了受害者。招聘方能不能认真负责一点,在事关考生个人命运的招聘上岂能如此儿戏?难道就不能事先考虑周全,把招聘计划想清楚了再发布?
以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这次招聘来说,如果存在为内部考生量身定做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招聘方案也未报经上级人社主管部门批准。那么,该招聘又如何能堂而皇之地进行?无论如何,这个错误不该由考生来买单。对41名通过招考的入职人员,应该有个妥善的解决方案,该赔偿损失的也要赔偿损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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