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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在1950年10月开始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南京市公安局抓捕了一位犯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该犯人曾担任过国民党政府较高职务,还任职过汪伪政府,且在解放后不主动登记自己的历史,要对他重判。
但此人却提出,他曾对党作出过很大贡献,绝无背叛组织的行为。曾与陈赓同狱,利用自己的关系照顾他,要求陈赓为自己作证。
为了弄清案情,不冤枉对组织作出过贡献的人,南京市法院决定向陈赓发函求证。解放后陈赓曾担任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后调入中央军委工作。南京市法院两次向云南方面发函,几经辗转才交到陈赓手中。后来陈赓回信说:
据我所知,鲍确系1927年起即与我党发生关系,1931年以前在工作上曾和我联系,在此期间对党贡献颇大。我被捕时曾在南京宪兵司令部与他同狱,此时表面上还好……
陈赓回函用“贡献颇大”一词肯定了犯人的说法,信中提到的“鲍”即本文的主人公鲍君甫,民国初期他在上海是呼风唤雨的名人。那么,他为何会与陈赓发生工作联系,又为组织作出过怎样的贡献?为何他最终又在国民党政府和汪伪政府中任职?他最终的结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