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亳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吴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22年,被告人吴斌利用其担任亳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利辛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融资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979.824284万元,其中600.624284万元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斌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斌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和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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