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清廉龙江”微信公众号8月14日消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于长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于长海。图源:东北网
东北网披露的公开简历显示,于长海,男,汉族,1959年3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79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1976年8月至1978年2月任富锦县永福公社中学教师;
1978年2月至1979年8月牡丹江农业学校农业经济专业学生;
1979年8月至1984年3月任富锦县农业科科员、经管站副站长;
1984年3月至1985年8月任富锦县委农工部调研组长(副科级);
1985年8月至1987年8月省委党校党政专科学习;
1987年8月至1993年3月任富锦市委农工部秘书、农办副主任、农委副主任;
1993年3月至1993年9月任富锦市农委主任、农工部部长;
1993年9月至1997年2月任富锦市委办主任;
1997年2月至1997年9月任富锦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
1997年9月至2002年1月任富锦市委常委、副市长(其间: 1999年3月至2002年1月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1月至2002年10月任富锦市委副书记、副市长;
2002年10月至2009年2月任桦南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1月任桦南县委书记;
2012年1月至2015年3月任佳木斯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5年3月任双鸭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2月省委提名为政协双鸭山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候选人;
2017年1月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
据东北网双鸭山报道,2018年9月10日,双鸭山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干部大会,宣布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任免决定:免去于长海同志兼任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警务督察长,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8年10月30日,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于长海的双鸭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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