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7岁女法官被原告认为判决不公寻仇杀害引发热议,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行凶者穷凶极恶,仅仅因为区区9000元行凶杀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凶手被绳之以法偿命天经地义,但这件案件的判决结果还是有值得商確之处。某知名律师对女法官审判结果发表看法认为,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诉求虽然有事实依据,但缺乏证据,没有提交证据证明的事实予以否定是依法判决,并没有任何问题。但纵观整个案件,法官审判时明显缺乏换位思考一下的意识,应该是发生惨案的根本原因。
从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通告可以确定,交通事故中原告没有任何责任,对方全责。原告提交住院29天但证据证明实际住院才15天,另外14天没有住院,女法官由此判定后14天的各种补偿诉求无证据证明,所以不予认定,遂判决被告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9000元,只有原告诉求的一半。看似依法判决,但明显存在不合理:虽然另外14天原告没有住院,但从病历看医生开了止痛胶囊和消肿贴膏,这14天无法挣钱是摆明的事实,这14天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理应由被告承担。但女法官对这14天予以全部否定,让原告无法接受,判决后也没有耐心向原告详细解释否定的原因。只是按法定程序告诉原告,不服本判决可以提起上诉,让丝毫没有法律意识无知者无畏的光棍老汉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才有了震惊全国的血案。
如果女法官在审判前对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情况有细致的了解,在依法审判时换位思考一下,设身处地为原告考虑一下。判令被告给予没有证据证明住院但事实无法挣钱的14天的误工费,再多一点耐心向原告详细说明,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判决能让原告心服口服,甚至对法官感恩戴德。但女法官没有这样做,或许恰恰是按程序告知原告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原告。虽然这句话是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告知,但在底层观念逻辑中是在叫板:就这么判了!你不服可以上告!一句在法律人眼中再正常不过的话,却能让无知无畏心胸狭隘全是小农意识的人血冲上顶,恶念顿生,就有了惨案,就这么简单。前车之鉴,希望此案能让所有法律工作者深刻反思:法律不外人情,只有既合法又不违反常理的人性化执法才能真正维护公正正义,才能真正体现法律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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