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9000多块钱,37岁的法官丧命。
8月7日傍晚,河南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的副庭长王佳佳被一位50岁男子割喉杀害。
这是有多大怨恨?
事件经过
王法官在出事当天下班开车回家,到达小区的负二层停车场后,停好车去坐电梯。
在电梯口等待电梯时,被男子党某某用刀割喉。
后有人发现立刻报警并打了120。
王法官最终不幸去世。
民警在8月8日凌晨三点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此时党某已经畏罪服毒,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党某某为何要杀害王法官?
起因2024年4月一起交通事故,党某某骑着电动车在路上被开着小轿车的李某某撞上。
党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左踝关节和左腕关节处有损伤。
经交警判定,是肇事者李某某全责。
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没谈妥,党某某一气之下将李某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李某某及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8832.93元。
这个案件正是王佳佳法官审理的。
王法官看了党某某提交的申请材料,因其住院29天中后14天没有实际住院,综合判定车辆保险公司赔偿一半的费用给党某某,也就是9384.89元。
于是党某某心生恨意。
网友热议此事
- 有的网友吐槽道:交警都判了李某某全责,该赔偿多少赔偿多少,党某某受伤后可能是没有钱在医院住院,后面14天就没住,这种情况下还能判给他一半的赔偿吗?
- 行凶男子50岁还没结婚,这应该是家庭困难,要不另有隐情,9000多块钱可能他要攒两三个月,脚部受伤后耽误他挣钱啊,要不然他不会认为判案不公。
- 伤筋动骨一百天,他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9000多少不少?
写在最后
9000多块钱的纠葛,让37岁的女法官不幸遇害。
你怎么看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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