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大地震死了30万才活明白”,“如果穷,那就不要出来了”。这些话竟然是从一个青岛导游嘴里说出来的。
导游的“素质”难道一直都是这样的?还是说只是个例?
网友们纷纷质疑:为什么这样的导游总是“屡禁不止”?
是什么让网友如此愤怒?让我们回顾一下事件。
事件回顾
8月9日,继青岛“地铁打架事件”之后,再次爆出了一个“大新闻”。青岛某旅行社的一位女导游,对四川游客的一番言论,直接引发了网络轩然大波。
导游不仅要带游客游览,还要通过推销产品获取额外收入。这次,这名女导游的服务对象是来自四川的游客。
依靠“清新的外貌和甜美的声音”,她推销的产品总是很快售罄。可这次,她遇到了一些“不买账”的游客。
看到自己的热情没有得到回应,女导游开始“阴阳怪气”,并且进行“地域歧视”。
她开口表示:在她们旅游圈内,最讨厌接待“某地的游客”,而这个某地正是四川。
这种“阴阳怪气”的语调,依旧没有引起车上游客的反应,或许正是这一点“刺激”了她,接下来的话语让人愤怒不已。
死了30万人才活明白
她继续说道:如果你穷那就不要出来。她还认为四川人向来很小气,直到那次事件之后才有所改观。
她提到的这次事件,就是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她直言:四川人直到死了30万人之后才明白要活在当下。
她还说道,从那次大地震之后,四川人的消费观念开始有所改进。
这不仅是“地域歧视”,更是“侮辱”,竟然用如此“悲惨的事件”作举例。很难相信这样的话是从一个看似普通的女子口中说出来的。
随着游客将视频上传到网络,经舆论发酵,该新闻迅速登上热搜榜。
当地文旅局很快得知消息,立即回应称:已经观看视频,确认涉事旅行社为本辖区的,正在核实情况,如属实,必将严肃处理。
侮辱汶川大地震是否违法?
这名女导游的行为“毫无底线”,为了自己的“业绩”,不仅“地域歧视”,还“出言羞辱四川人”。
更令人愤怒的是,她“拿汶川大地震死了30万人”来举例,这是对逝者的赤裸裸侮辱。
著名律师付建表示:地震相关的侮辱性言论,不仅侵犯了死者名誉权,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
如果态度恶劣,影响不良,可依据相关法规处理。
网友热议
看到这名女导游的言论,网友们纷纷在评论区表达自己的愤怒:
有网友表示:汶川大地震不仅是四川人民心中的痛,也是全国人民的痛。不良导游这是往全国人民的伤口上撒盐。不严惩这个坏透顶的导游,老百姓心中难平!
还有网友表示:既然出门旅游,目的是看风景。如果是想购物,坐在家里用手机点一点不香吗?
为什么我大老远跑去购物?导游公司应该按纯玩标准收费,游客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决定是否参加。旅游就是纯玩,坚决不购物。
还有网友表示:自愿原则,作为导游不仅要尊重游客,还要避免地域歧视和地震的不当影射。希望青岛市文旅部门尽快调查,并公布处理结果。
接下来的评论令人意外,有人认为他也应该被“查一查”。
他说:应该是死了几百万也没有查出来。
这家伙会不会是“一伙”的?
写到最后
不知从何时起,不购买景区的产品,就成了“异类”。导游,顾名思义,是引领和解释地名的职务。
那为什么要报名所谓的“旅游团”,花钱买气受?现在这种现象“层出不穷”,旅游圈乌烟瘴气。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整顿”,这种现象实在太多,不能让这种风气继续蔓延。
如果情况属实,一定要严惩不贷,即还四川人一个公道,同样也给那些已故的人一个说法。
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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