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本报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获悉,成都青羊金沙7·7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7月7日12时38分许,成都市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主道苏坡立交往羊犀立交方向距黄苑街路口约56米路段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致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9.7万元。
本报发现,该起事故由“鞍马出行”平台网约车司机疲劳驾驶引发,事故造成1名21岁男孩当场死亡,1名19岁女孩骨盆骨折。
本报注意到,事故相关单位包括成都鞍马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鑫艾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8月22日,鞍马智行公司与鑫艾佳公司就“鞍马出行”平台网约车运营合作签订了《鞍马出行加盟合作协议》,约定鞍马智行公司提供APP平台服务,协助鑫艾佳公司招募的司机安装平台司机端APP(即鞍马出行APP)。
2023年2月3日,事发车辆司机蔡某国同鑫艾佳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蔡某国在上传了相关资料后,鞍马智行公司平台审核员康某予以审核通过,蔡某国于当日上午10时27分许开始在鞍马出行平台接单载客。
但是蔡某国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至事发当日尚未达到3年驾驶经历,且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根据相关规定,蔡某国并不具备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证缺失、驾驶经历不足3年的不合规驾驶员蔡某国长期在平台接单载客,鞍马智行公司执行总经理梁某、商务部主管张某丁等管理人员已知驾驶员不合规的隐患问题存在,但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导致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落实。
经查明,7月7日12时5分,乘客张某某(女,19岁)利用高德地图打车软件预约了“鞍马出行”平台派出的车辆,车辆驾驶员为蔡某国。张某某及同行者师某(男,21岁)上车后准备前往郫都区。12时38分许,车辆行驶至青羊区西三环路四段主道苏坡立交往羊犀立交方向距黄苑街路口约56米路段处时,由于打瞌睡致所驾车辆失控冲向右侧绿化带上。
事故造成乘客师某当场死亡。乘客张某某、司机蔡某国被送至省人民医院救治。蔡某国于当日出院。张某某因骨盆骨折(骶骨左侧、双侧耻骨上下支骨折)入院治疗,于7月28日出院,目前疗养康复中。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鞍马智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网约车驾驶员证缺失、驾驶经历不足3年的驾驶员长期在平台接单载客的事故隐患,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其中,蔡某国,网约车驾驶员,疲劳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经青羊区法院判决其犯交通肇事罪。
张某丁,鞍马智行公司商务部主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梁某,鞍马智行公司执行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康某,鞍马智行公司审核员,建议由鞍马智行公司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此外,鞍马智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建议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林雨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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