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们在尚村镇临川寺村耿峪河内发现一条搁浅的“娃娃鱼”,你们快来看看吧!”近日,周至县公安局尚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道。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只见此鱼全身呈黑灰色,体表光滑,头大扁平而宽阔,眼小口大,躯干粗壮扁平,四肢粗短,后肢略长,体长约1米。经民警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实辨认,确定此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随即对报警群众的热心救助表示感谢,为避免其受到惊吓和伤害,在确定娃娃鱼无受伤、生命力旺盛、野外可以存活、确实符合放生条件等情况下,将其带到相关水域合适地点进行了放生 。
近年来,周至县公安局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持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逐步提高,警民联手救助野生动物事件屡见不鲜。
周至公安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者群众安全受到威胁时,要及时报警,请求警方处置。不要伤害野生动物,也要避免被野生动物伤害。
来源:周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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