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儿子,愿我们来生再做一对母子,重新相爱。
01
春节刚过,还没出正月,街上的鞭炮皮随处可见,我就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问我是不是张百顺的母亲于桂芹,让我去认一具尸体。
我全身发抖,连滚带爬地去了。是的,尸体正是儿子张百顺,他浑身发紫,双眼紧闭,脸上是痛苦的挣扎。
我哭得死去活来,仿佛把一生的苦都哭出来,哭得没有力气了之后,开始淡定地处理后事。
我的儿子刚刚35岁,他终于死了,把他埋了之后,我终于觉得世间安宁了。
02
年轻时的我扎着长长的麻花辫,是村头供销社的一名售货员,身边的追求者络绎不绝。
其中有一个邻村的男孩,叫张志良,技校毕业后在城里的煤矿当了技术员,成为吃“国库粮”的人,是很多女孩子追求的对象。
然而他不为所动,非要拐弯抹角地加入到追求我的队伍中来,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热烈,也不托媒人提亲,就是默默地等我下班,送我小手绢、包装精美的香皂、花花绿绿的糖果,每一份礼物都是他在城里精心挑选的。
同村的几个粗鲁的男孩子醋醋溜溜,其中有个叫大柱的尤其火爆,当我和志良确定恋爱关系在村头手拉手时,大柱和志良在河沟里打了一架,文质彬彬的志良打不过大柱,但是他赢了我,就感觉那一架也值了。
郎才女貌这个词,形容我们俩再合适不过了。
新婚之夜,志良感觉赢了全世界。
很快,我怀孕了,但儿子一出生就给我出了难题,他是难产,我在产房里耗到虚脱,生下了满脸发紫缺氧的他,医生拎着他的小脚丫倒提着,使劲拍打他的屁股,终于打出了一声响亮的哭声,大家才都放下心来。
儿子长得白净秀气,像极了志良,因为生产过程的艰难不顺,所以给儿子取名:百顺。哪知,他的一生都没顺过。
我以为儿子的出生让我的人生赢上加赢,怎知那是恶梦的开始。
03
首先发现百顺不对劲的是婆婆。
那时候百顺已经满月了,婆婆给百顺换尿布时,发现他的腿不动,按说,孩子的小脚丫应该踢来蹬去的啊,可是百顺的两条腿和小脚丫就安静地铺在床上。
一家人慌了神,就医的结果是两腿双双脱胯,我想起刚出生时,医生使劲拍打儿子屁股的情景,一定是医生把我儿子的胯拍了下来!
当年的医患关系全是医生是上帝,哪容得老百姓去闹。我和志良辗转到医院去追责未果,志良说,我们还是先给儿子治病吧!
我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天天以泪洗面,可怜的儿子,刚出满月,就踏上了一条漫长的治疗之路。治疗的情况很不理想,儿子错过了最佳治疗期,需要打上厚厚的石膏矫正。
急火攻心,焦虑成疯。一夜之间,我的奶水突然没了。那个年代根本买不到奶粉,好容易托人从城里买到一盒,被百顺几天就喝光。儿子总是饿得哭,我经常和百顺一起哭,娘俩哭累了就睡,睡醒了再哭。
尽管在石膏的禁锢下,百顺还是在一岁半就学会了走路,但走得不稳,左右摇摆,就像个鸭子,每当发现儿子摇摆不定的鸭子式走步,我就万箭穿心。
百顺的治疗是漫长的,家里的积蓄一点点地消耗。而我为了给儿子治病,起早贪黑地奔走在各大医院,也无法到供销社上班了,成了一名标准的农村妇女。
志良对儿子疼爱有加,虽然他走路仍然摇摆不定,但在工作之余,经常带儿子上山逮蚂蚱,河边捞鱼虾,夏天粘知了,冬天堆雪人。
儿子虽然腿部有疾,但是聪明机灵,志良教他背诵唐诗宋词,用录音机给他录下背诵的诗词,还录下爷俩跑调的歌声和嬉笑的打闹。虽然凄苦,但仍让志良把日子过得幸福满满。
志良常劝我说“桂芹,不要怕,有我在”。志良在班上拼命工作,有时候为了多挣几个钱替别人加班加点。
04
不久,我再次迎来了一场灾难。
志良在井下砸伤了脑部,治疗后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神经性地头疼,意志错乱,甚至,晚上他要把我拖到床下睡觉,说是有人在监视他。
还瞪着布满血丝的眼睛质问我当年大柱那几个同村的男孩子有没有碰过我,甚至怀疑他不在家时,家里有没有来过其他男人,各种猜测臆想。
那个对我和儿子疼爱有加的志良,变得情绪易怒,直到他开始动手打人,我和儿子天天在恐惧中度日,我经常被他打得头破血流,儿子被他呵斥得胆小如鼠。
终于,病情极度恶化的志良住进了煤矿上的精神病医院。我的世界仿佛进入黑暗,透不进一丝光亮。
05
百顺的求医之路漫漫,志良的住院日子遥遥无期,我不知道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头。
百顺七岁时,有了一个惊雷一样的结局,志良死了,在精神病院的单人床上蜷成一团,死因不祥,是他杀还是自杀?死在形态各异的精神病医院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无法求证。
七岁的百顺戴着孝帽子,披着大麻褂,走着摇摆的鸭子步给志良送葬,我成了五里八庄被人可怜的对象。
七岁的百顺洞察着这一切,敏感胆小,无论到哪里都寸步不离我。有一次,我要到志良的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事,就先把百顺送到了大姐家里,我给百顺带了一包钙奶饼干,说妈妈去办点事,第二就回来,让他听大姨的话。
百顺的小手紧紧攥着我不肯松开,眼睛里充满了不安与惊恐。
那时候没有电话,没有手机。第二天,当我回到大姐家,一开门,百顺就扑了过来,叫了一声“妈”后,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大姐抹着泪和我说,百顺这孩子心事太重了,这两天基本不吃饭,只抱着那一包钙奶饼干,反复问“大姨,我妈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
尽管大姐反复给百顺说,妈妈很快就回来。但是百顺依然是心事重重地不吃饭,大姐变着花样给百顺做水饺、蒸米饭,他都不吃,急得大姐嘴上都长了泡。
晚上睡觉,百顺也是睡不踏实,半夜会惊醒,醒了就惊恐地问妈妈回来了吗?
百顺在我怀里哭够了,睡着了,醒来在我的怀里终于吃了饭,吃了满满一盘饺子。
事隔多日,我问百顺为什么在大姨家不吃饭,百顺哭着说“我以为妈妈不要我了。”
我抱着百顺号啕大哭,我说妈妈只要活着,就要和百顺在一起。
06
百顺的担心并不是无中生有。周围很多人劝我把百顺留给他爷爷奶奶,让我再嫁人。因为我带着一个有腿疾的儿子,太难找对象。
儿子一天天长大,左右腿的残疾日益明显,医生说他的右腿已经停止了生长,也就是说,百顺注定是个跛子了。
但无论多难,我都要带着百顺,他日夜跟着我,哪怕与我分离一个小时,都会惊恐难制。
我的世界成为狼狈不堪的一地鸡毛。生活的艰难日益显露,兄弟姐妹轮流接济我,一是百顺的后续医疗费,二是我们度日的生活费。
志良单位微薄的抚恤金也是杯水车薪。于是我学起了裁缝,白天没空我就晚上干,等百顺睡了,我就一脚一脚地蹬缝纫机。
百顺上学了,我一直都想,儿子没个好身体,但有个好脑子也知足了。儿子摇摇摆摆地走着鸭子步去上学,成为村里小伙伴取笑的对象,他在外面受了委屈就回来摔摔打打。
我小心地维护着儿子的自尊,任他摔任他打。
百顺的脾气被我惯得骄横跋扈起来。我知道,身体上的残疾让他自卑,让他委屈,让他怨气,而这一切,我都认为是我造成的,我在百顺面前卑微到尘埃里。
百顺经常用录音机反复听爸爸当时给他录的磁带,里面有他背诵诗词的录音,有爷俩欢笑嬉闹的录音,百顺记得他与父亲的点点滴滴,这或许是男孩子的根深蒂固吧。他每次放录音机,我都在角落里抹泪。
儿子上学后,陆续有给我介绍对象的,无论多好的条件,只要对方不想让我带儿子,我就断然拒绝,为此,错过了很多。
有一个学校的老师,文质彬彬的样子让我想起志良年轻时的儒雅,交往一段时间后,他说,能否让百顺跟着爷爷奶奶住一阵,过一阵我们再把他接回来。我知道这种一种迂回战术,我不能赌,儿子是我不容商量的条件。
最终,这个老师放弃了,我一点也不后悔,为了儿子,我甘愿独身。
但我的牺牲并没有让儿子感激。随着儿子青春期的到来,他开始用很鄙夷的话语刺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