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

0
分享至

8月2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通过修订《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治理拖欠工程款、保障农民工工资等制定了针对性措施。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拖欠工程款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主要由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未压实导致,实质就是合同履约、经济纠纷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拖欠工程款治理有关要求,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从制度上遏制、避免这一问题,《条例》修订过程中作了重点研究,并制定了多项措施。

首先是充分发挥工程担保作用。《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当具备履行建设工程担保合同的能力,在拖欠工程款问题发生时,可通过担保代偿的方式予以缓解。

其次,明确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要求,规定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资金落实到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支付预付工程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总额的10%。

《条例》对工程款过程结算的要求进行了细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已确认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支付工程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合同约定进度款的85%。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比例不低于工程结算总价的90%。对承包单位采用担保、保险等方式提供工程质量保证的,建设单位应当于竣工结算后14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

《条例》还针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作出特别规定,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且不得以建设工程未完成审计为由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李俊华)

来源:太原日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锦绣太原 incentive-icons
锦绣太原
太原市融媒体中心官方账号
83296文章数 7619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洞天福地 花海毕节 山水馈赠里的“诗与远方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