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近期,成都交警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集中警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在持续加大路面查处力度的同时,还强化对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破案追逃。8月2日,成都交警五分局公布3起交通肇事逃逸典型案件。
案件一
7月6日凌晨3时,陈某某在饮酒后驾驶川G****3小型轿车行驶至望平街时,失控撞上了两辆轿车,导致三车受损。在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在现场,陈某某隐匿其驾驶行为,不承认自己驾车造成事故。在民警现场勘查与多方取证下,最终锁定陈某某为这起事故的肇事者。并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39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血液乙醇浓度检验结果为137.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陈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二
7月10日凌晨2时,陈某在饮酒后驾驶川AA****3小型轿车行驶至玉双路时,驶入对向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由陈某某驾驶的川AD****6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驾车逃逸,后被民警挡获归案。
在民警对陈某的询问过程中,发现其有酒后驾车的嫌疑,经抽血检测,血液中乙醇浓度检验结果为271.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陈某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三
5月9日晚上20时,崔某驾驶川K****C小型轿车行驶至致强路时,与正在步行的周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周某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崔某未能立即停车采取救助措施,而是选择驾车逃离现场。经过交警五分局民警的现场勘查和走访,最终将崔某传唤到案。
崔某因造成致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图片由成都交警五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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