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造成肋骨骨折被索赔
在辽宁沈阳一家药店,医生为救一名昏倒在自家药店内的女子,做心肺复苏时,压断了对方的12根肋骨。
事后被救活的女子,把这位医生告到法庭,表示自己之所以在药店内昏倒并被压断肋骨。
需要他承担全部责任,而这位医生回忆当时的情况,他为患者做血压测量后,发现其血压为低压120,高压200,已属于明显的高血压症状了,于是建议其服用硝酸甘油,但被齐女士拒绝,之后这位女士晕倒,他给予心肺复苏。
经过调查,店内多角度拍摄的监控视频,完全可以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并且还救了这位女士一命。
心肺复苏的是很专业的,按压深度要有在5厘米左右,不然起不到效果,但救人的同时,会有肋骨骨折的副损伤。
而在《Resuscitation》2015年2月的一篇名为《心肺复苏所致胸肋骨骨折发生率比人们想象的要高》的文章中,则声称男性和女性患者胸外心脏按压后肋骨骨折的发生率分别为77%和85%,虽数字之大令人瞠目结舌,但由此可见心肺复苏中发生胸肋骨骨折的概率之高可见一斑。
紧急救人造成的副损伤需要负责吗
《侵权责任法》第60条于医疗机构法定免责事由的规定:紧急救治行为很可能对患者造成不良的后果。
衡量人的生命健康权与医疗机构的紧急救治行为可能对患者造成的不良后果,理论上认为,患者应当容忍这种不良后果,医疗机构在此情况下如果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在急救状况下,出现的并发症和副损伤是是可以免责的。
我就是个医生,还是重症科医生,每天都要做心肺复苏。
抢救患者是我们的天职,无论我们之前经历了什么,也不可能见死不救,就像警察看到小偷必须抓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