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7月30日上午,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汪建林因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洗钱罪一案,在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图源:铜官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建林在担任新华山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576万元、新加坡币2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585.985万元;被告人汪建林在履行职责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合计27797.7307万元;2022年至2023年,被告人汪建林为掩饰、隐瞒其收受的赃款现金,多次通过他人微信、银行账户转账到本人银行账户进行理财等,再用受贿所得以现金方式归还他人,共计3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汪建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履职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虚设债权债务转移资金,应当以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汪建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就自己的主张出示了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汪建林当庭亦表示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近三百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02
日前,当涂县监委对当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工作人员李东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李东伟法律意识淡薄,违规转包工程获取利益;私欲膨胀,毫无底线,利用职务便利,在零星工程比选发包、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申报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巨额财物。
李东伟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当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铜官区人民法院、马鞍山党风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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