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柳州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获多家媒体关注报道。近日,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获得《广西法治日报》报道点赞,全文在2024年7月20日第4版刊登。
2024年7月20日,刊登于广西法治日报第4版
苗山秀水司法护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筑牢生态环境
司法保护屏障纪事
▲融水法院干警向村民群众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资料
群山常戴苍绿,河水清明如玉,两者交相辉映,如诗如画……走进融水苗族自治县,可以探寻山水之间的诗与远方,而司法为多彩苗山的美丽画卷描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融水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新机制,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绿水青山,擦亮融水绿色底色。
立足职能下好“先手棋”
▲巡回法庭深入村屯对一起涉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开庭审理
远山翠黛,夏日蝉鸣。今年5月23日,融水县法院巡回法庭在元宝山安太乡培秀村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候鸟案,引来不少当地群众旁听。
这是今年融水县涉生态环境资源刑事诉讼巡回审判的首案。
2022年9月,培秀村村民梁某、梁某某、杜某到融水县白云乡林城村捕捉候鸟,下山途中被民警抓获。民警当场查获野生候鸟120只,涉案价值6万余元。
元宝山坐落于融水县安太乡、香粉乡、安陲乡、白云乡、红水乡等乡之间,处于东亚大陆中部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上,是黄嘴白鹭、小天鹅、黑冠鹃隼等候鸟迁徙过程中栖息的主要驿站,每年约有100种候鸟途经,数量多达100万只。
“他们有一点保护环境的意识,但不多,法律意识还是比较淡薄。”一名旁听的村民说。近几年,通过普法宣传,培秀村片区已经很少有群众实施捕鸟违法活动,但禁不住习惯使然,有一部分群众跑去别的村捕鸟。
“坐堂审案离群众太远,将法庭搬到广西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脚下,也是为了激发群众爱护鸟类、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与动力,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庭审后,主办法官黄祖伟走村串户,向当地群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保护理念从“事中管控”“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融水法院采取“专门机构、专业团队、专精审理”模式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力量,实行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完善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19年至2023年,该院受理的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以超过20%的比例逐年下降。
携手联动提升“驱动力”
▲加强候鸟司法保护工作会暨广西爱鸟周宣传活动中,与会领导嘉宾为融水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心揭牌
今年3月22日,广西第43届爱鸟周活动在广西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举行。来自人大、政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代表齐聚一堂,围绕“守护候鸟迁徙通道,同心共建美丽广西”这一主题交流研讨、建言献策。自治区人大代表、融水县县长韦贞强对构建完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表示赞许。
今年2月,融水法院积极推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调,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林业局印发《关于建立融水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同时,通过同堂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与司法理念一致、标准统一,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
此外,融水法院还与毗邻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广西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着力构建“九万山候鸟迁徙通道”等跨区域司法保护常态化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跨区域危害候鸟迁徙等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探索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能动履职做好“净化器”
▲2023年5月,自治区高院环境资源庭副庭长朱燕峰到融水调研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只此青绿,司法护航。融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作为,着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
“是我做错了,我愿意赔偿损失。”今年4月,在融水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中,被告人欧大爷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修复责任。
2022年至2023年,欧大爷非法收购金毛狗46吨,并倒卖给李某等3人(另案处理),从中非法获利3万元。
因2021年金毛狗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融水法院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欧大爷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鉴于欧大爷主动缴纳了部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在法官的组织下,这起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达成庭外和解,欧大爷承担植被恢复鉴定费用3500元及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总费用的一半(18.5万元),李某等3人承担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总费用的另外一半(18.5万元)。
今年7月,该案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山清水秀生态美是广西‘金字招牌’,也是融水的‘靓丽名片’,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融水法院院长朱滨表示。
生态优势金不换,守护生态法不移。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融水法院与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保持良好生态环境逐渐成为融水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
信息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融水法院
编辑:成彦彦
校对:李炫葵
责编:黄麟茜
审核:陈泰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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