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仍欠外国7.3亿两白银,这笔烂账,毛主席如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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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清朝作为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在其国祚的最后72年里屡遭列强欺辱,并且签下了很多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这些不平等条约往往伴随的就是巨额赔款。

根据统计,清政府共欠外国各款项累计超过十亿两白银,直到清朝灭亡时,仍然欠外国7.3亿两白银。

这对于新中国来说就是一笔烂账,那对此毛主席又是如何处理的呢?



清朝欠下的巨额赔款

清朝欠外国的钱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赔款,二是基于当时的需要而产生的外债。

随着清政府半殖民地化的逐渐加重,这两种需要向外国支付的钱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甲午战争之前,列强对中国虽然多有欺凌,不平等条约更是签订了许多,但涉及到具体的赔款金额却不像甲午战后那样多。

这主要是基于当时英法等国的具体需求有所不同。

资本主义国家来到中国,所为的就是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封闭的市场,为其倾销商品同时掠夺生产资料做准备,归根结底还是资本的原始扩张。



这一阶段的《南京条约》,清政府赔款2100万银元,《天津条约》赔偿英国白银400万两,赔偿法国白银200万两(北京条约对其进行了补充:赔偿英、法军费各增至白银800万两)。

这些赔款再加上其他一些小的不平等条约,清政府总赔款不超过6000万两。

以当时清朝的财政收入来算,这些赔款虽然也会造成很大的负担,但清政府还是有能力承担的。

但是甲午中日战争之后,赔款的数目几乎就开始以指数级增长。

甲午战败后,《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向日本赔款2亿两白银,这是清朝第一次在赔款数目上超过亿两白银。



《马关条约》

在随后英俄的“调解”之下,日本放弃辽东半岛,但又向清政府索要了3000万两“赎辽费”,因此甲午赔款的总数应该是2.3亿两白银。

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连年缩水,最重要的关税则早已经被外国列强所掌控,根本无力一次性拿出这么多赔款。

另外,早在洋务运动期间,清政府为了操办洋务,早已经开始向外国列强借债,到甲午战后,清政府早已经债台高筑。

面对如此巨额的赔款,清王朝的财政已经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为了逼迫清政府早日支付赔款,日本直接在威海卫驻军,时刻威胁清政府的统治中心北京和天津。而这些驻军的费用,也需要清政府来承担。



抵押关税的证据

此时的清朝财政早已经捉襟见肘。

为了偿还日本这笔赔款,最终清廷联系英法美俄德等西方主要资本大国,不惜以铁路、矿山、盐税为抵押,签订了七份贷款协议,累计借得3.5亿两白银。

这些资金大部分都用作对日本的战争赔款,其余的则用于国内的恢复。这些借款的归还年限为40年,连本带利共计还款超过5亿两白银。

事实上从这时候起,清政府就已经开始“拆东墙补西墙”,用以弥补早已千疮百孔的腐朽王朝。

不久之后八国联军侵华战争爆发,清朝再次战败,而这次所需要赔付的战争赔款总额,高达4.5亿两白银,这也是中国近代以来单笔赔款最高的一次。



辛丑条约的赔款

当时列强也知道清政府不可能拿得出这笔赔款,于是在签订《辛丑条约》的时候便规定,这笔赔款共计分39年还清,连本带利共赔付9.8亿两白银。

如此一来,当时一穷二白的清政府就背上了超过14亿两白银的赔款。

这么多的钱即便是分期赔付,对清政府来说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再向列强借债也很困难,为此清政府也只能勉强维持。

为了能够保证清政府能够按时支付赔款,列强在《辛丑条约》中还规定,用清政府的关税、盐税作担保。

这两项税务此前都已经作为列强借款的担保,这次规定的则是将此前担保额之外的收入全部用作担保。



至此清政府三大税赋来源之中,便仅剩下田赋仍在清政府的手中。

这微薄的田赋既要满足统治者的奢靡生活,又要赔付列强款项,强加在普通百姓身上的压力可想而知。

终于辛亥革命一声枪响,清政府这座腐朽的封建大厦轰然倒塌,而到清朝灭亡时,尚且还欠列强7.3亿两白银尚未支付。

作为民国政府,又将如何面对这些欠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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