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嘉恒升村镇行”)因“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处以140万元罚款。
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余大约,均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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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3〕8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朱国兵(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三、余大约(时任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向本行股东发放贷款;违规开展存款业务;员工行为管理缺失;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浙江永嘉恒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40万元
二、对朱国兵警告
三、对余大约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原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6月14日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本文源自: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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