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相关规定,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7月,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庭审旁听100%”行动,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管从纸质案卷延伸至区法院、区劳动仲裁院庭审现场,确保庭审旁听100%覆盖每一位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
首场庭审旁听于区法院大法庭展开,本起案件共覆盖援助律师15人,案件系一起诈骗案,公诉方指控21名被告人借助互联网渠道宣传引流,以零基础学习课程,边学习边兼职赚钱,虚构某直属公司与多家平台有长期合作关系,保证提供稳定兼职,并发送虚假兼职收入明细表等,诱使学员报名某直属公司课程,共计骗取钱款人民币40余万元。法庭按照程序,审查被告人犯罪事实、听取辩护意见及陈述等,并择期宣判。庭审现场,法律援助律师准备充分、思路清晰,辩护得当。
开展法律援助“庭审旁听100%”行动,旨在进一步督促法律援助律师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切实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开展庭审旁听工作,区法援中心与区法院刑庭、区劳动仲裁院达成共识,多方协作共同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法援中心成立庭审旁听评审小组,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即时评查专家组成,主要围绕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在案件庭审过程中的发问情况、发表代理或辩护意见等进行旁听,并对现场出庭纪律、庭前准备、临场发挥和表达能力进行总体评价。
上半年,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始终发挥好“案件质量提升全流程管理”作用,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监管,修订《松江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开展援助律师专题培训,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将案卷提升与值班情况纳入考核,定期调整人员构成,逐步形成值班接待、案件办理、重点案件、储备考察四支相互流动队伍,常态开展全覆盖即时评查办结案件,并完善评查反馈机制,上半年评查案卷424本,无不合格案卷。
下一步,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综合运用庭审旁听、全覆盖案件质量评估、回访受援人等措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为受援人提供规范、高质量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 源|上海法援
供 稿|松江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校 核|韦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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