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完善乡村本土人才挖掘提升和活力激发机制,进一步充实广东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认定工作。
一
认定范围
在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应用技能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群众认可度较高,为当地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骨干或行家里手,以及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专业技术才能的体制外人员。2020年和2021年认定的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需在申报系统中更新信息并提交复审申请。
二
认定条件
申报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重大责任事故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且最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专业能力精湛。常年在生产一线开展农业生产服务,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或在涉农某一领域、某一技术层面(如农产品加工、储运、经营、电商销售等)具有一技之长。
(二)示范作用明显。能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农业先进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在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作出贡献。
(三)社会认可度高。热爱本职工作,具备爱农为农的良好精神风貌,主动服务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群众,带领大家增效创收、共同致富,得到农业农村部门等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四)对接服务“典型村”。有积极加入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队伍,参与服务“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工作的良好愿望,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智力支撑。
三
推荐程序
(一)线上申报。申报人使用手机微信或电脑版微信扫码登录申报,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所在单位是企业的申报人员需要提交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村(居)委会推荐的申报人员无需社保证明。导出带有水印字样的《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申报表》(详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由工作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盖章,将盖章后的申报表拍照上传至系统提交。详细操作可参考系统中的《申报操作手册》。2020年和2021年认定的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请在系统上更新信息并提交复审申请。
(二)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录“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网址:www.gdnjtg.cn),对所辖区域的新申报和复审材料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导出推荐汇总表,经公示后报送至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市级主管部门推荐。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登陆“广东农技推广管理平台”,对所辖区域的新申报和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在系统中填写推荐意见、选择是否推荐,导出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四
申报时间
提交申报。申报人在2024年8月18日前完成在线申报,各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9月18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推荐。申报人可在各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期间查看审核情况,对退回材料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但不支持新注册申报。
2024年广东省农村乡土专家申报二维码
来源:云浮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一审:陈海杏
二审:罗燕英
三审:萧湘平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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