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毅祥(漳州)物流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罚款0.2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18日5时30分,在南滨大道附中路段,我单位执法人员刘刚、骆智勇例行检查时发现毅祥(漳州)物流有限公司所属驾驶员赵翱驾驶车牌号为闽E-87135(黄色)斯达斯太尔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矿石,欲从漳州港码头运往赤湖镇。该车装载方式较为简易,后车厢不严密,密闭化不到位,在行驶过程中当事人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造成装载物大面积扬撒在公路路面上,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威胁。
毅祥(漳州)物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构成了xxxx违规行为。执法机关根据条例决定对其处以罚款0.2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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