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9日讯为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保障金融债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打击恶意拖欠贷款本息和逃废债等失信行为,7月17日,博兴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专项集中执行行动,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进行“亮剑”。
被执行人王某于2012年9月向某银行借款29000元并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向博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王某亦未履行还款义务,该银行向博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通过电话与其联系,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王某抱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态,拒不履行义务。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位置,执行干警来到了王某家中,此时的王某还在睡梦中,躺在床上睡觉的王某被法官“叫醒”!将其拘回法院后,王某在失信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和约谈。经过针对性释法说理,王某不仅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支付部分借款并就剩余款项与银行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处理。
经执行干警研判摸排,此次专项行动顺利拘传5人,主动到庭4人,执行完毕案件6件,达成和解案件3件,执行到位金额45万余元。
下一步,博兴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多方联动,全面打击“拖、欠、躲、赖”,持续震慑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和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为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通讯员 齐静 王思琦 滨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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