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某出于培养儿子街舞特长的需要,花了18.8万元找到黄某拜师学艺,可花了钱,课却上得并不满意。因为退费时出现分歧,双方闹上了法庭。
2022年,张某经人介绍找到在街舞圈小有名气的黄某,缴纳5000元培训费上了10次私教课。在取得张某信任后,黄某以“拜师费”为由向张某收取了18.8万元的费用,称“收徒”后将一对一向他的儿子终身教授街舞课程。
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 法官 张赟:“履行的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一对一的私教培训,认为被告存在违约,要求被告退还剩余的费用16万余元。”
法官介绍,截至起诉之日,张某儿子共在黄某处进行了230个课时的大班街舞课程培训,课时总价为19550元,张某已缴纳的课时费结余168460元。
张某认为,黄某以“拜师费”名义一次性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行为已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但黄某却不这样认为。
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 法官 张赟:“他的抗辩意见就认为双方之间并不是常规的教育培训合同,双方是以一种民间拜师的方式来进行确认培训的内容。因此被告认为其已经通过正常的方式对原告的孩子进行培训,还基于他街舞圈的人脉邀请了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老师一起参与培训。所以被告认为他已经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了相应的培训义务,因此他就不同意退还剩余的费用。”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师徒关系”较之常规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存在一定差异,但从双方的“师徒关系”实质来看依旧是由被告黄某为原告的儿子提供不定时且形式多样的街舞教育培训。
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 法官 张赟:“因此法院认为双方之间的师徒关系也属于教育合同的范围,同时在庭审过程中双方也同意不再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合同,要求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审理后,五华法院根据被告黄某已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内容并参考服务的市场价格作出判决。
五华区人民法院黑林铺法庭 法官 张赟:“由被告向原告退还剩余的培训费用12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编辑:李彤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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