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逆向骑行,
和另一个骑行者相撞,
事故造成另一个骑行者的车受损,
而这自行车价值十几万!
光是维修就花费几万元了,
这钱男生该赔吗?
近日
上海一中院审理了一起
滨江道骑行中发生的碰撞事故
一名13岁男生逆向骑行
与对面的骑行者相撞
导致车辆受损
产生2万多元的高价赔偿费用
2023年5月的一天晚上,
13岁的小于在父亲陪同下
来到浦东滨江骑行道骑车,
与对面行驶来的隋先生交汇时,
两人避让不及,车头相撞,
造成隋先生受伤及他的高价自行车受损。
据悉,
隋先生的这辆自行车价值十几万元。
上诉人隋先生说:“当时后轮开裂,
碳纤维碎了,整个轮子就报废了,
三四年前一对(轮子)的价格在5万元左右。”
对于此次事故
隋先生认为
小于逆行导致事故发生
要求小于一家赔偿
近3万元的车辆损失费
以及千余元的医疗费等
小于家长则认为
隋先生车速过快、车灯晃眼
作为成年人
更应当注意减速避让
被诉人小于母亲说:
“(对方)车速很快,
我儿子当时也有吓到,
因为灯一闪一闪的,他当即停车,
但对方没有避让,一下撞过来了。”
赔偿金额没能达成一致
隋先生起诉到法院
一审法院酌定,
小于逆向行驶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隋先生未尽到注意义务承担次责,
由于一审时隋先生未修理车辆,
车辆损失费需等到实际产生修理费后
另行主张,
一审判决小于家长赔偿5千余元。
隋先生提起上诉
并在二审时提交了
29998元的维修支出证明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
小于逆行,违反一般交通规则,
在观察到对向来车后,
没有及时回到正确车道,
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由于小于车前没有车灯,
隋先生的观察能力受限,
双方接近后,隋先生已做出避让动作,
但确实避无可避。
最终,法院认定
小于在事故中存在过错
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隋先生自愿承担20%责任
综合各种损失后
法院判决小于家长
最终共计赔偿2.8万余元
来源:新民晚报、案件聚焦、新闻坊、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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