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房村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房振良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日前,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对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房村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房振良,古仙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年佑,黄埔村原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建光等3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房振良、张年佑、张建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公权力当做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旧村庄改造合作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房振良、张年佑、张建光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惠州市惠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房振良、张年佑、张建光开除党籍处分;将3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截至7月12日,惠城区汝湖镇已有5名村官被查。7月6日,汝湖镇围仔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佛焯、沙洲尾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树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责令辞职。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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