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内涵质量提升系列丨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6章3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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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

  • 导语:病案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病案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是医院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审定者和督导者。为进一步规范病案管理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病案管理委员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首先应建立和完善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为此,杏林职苑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和政策文件要求,编写了《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范本)》(6章36条),可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参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章职责

第四章任期制度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病案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病案委”)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委员和病案委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病案委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卫生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病案委是本院二级委员会,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本院病案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制订本院病案相关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监督指导病案管理工作及病历书写质量、就病案管理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等。

第三条病案委在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病案委办公室为病案会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以及紧急事件的决策及处置等。

第四条病案委结合本院实际和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定期调整病案委成员及工作职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病案委由主管院长,医务部、病案科、质管科、医保办、门诊部、护理部、院感科、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临床、医疗科室负责人或高年资医师(专家)组成。

第六条病案委设主任委员1人,由主管院长担任;设副主任委员2人,由医务部、病案科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病案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病案委办公室主任由医务部负责人兼任。

第八条病案委根据医院病案管理工作需要,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有人员变动时,主任委员可定期提名调整委员名单。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病案委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病案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调整并制订本院病案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指导、督促落实。

2.制订本院病案管理规定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审定病案中所使用的各种电子病历模板和表格的式样,并监督实施。

3.确立病历质量管理目标、考评标准、和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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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医院病历内涵质量提升工作指引丨缺陷清单、提升方案、制度流程》包括病历内涵质量提升、病历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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