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如何提升各种「病程记录」病历内涵质量?附缺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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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内涵质量要求与病历缺陷清单之

「病程记录(15种)」

  • 导语: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要求,“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为专项行动之三。如何提升病历内涵质量?此前杏林职苑编写了《病历内涵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细则》。为落实该实施细则,杏林职苑特编《病历内涵质量要求与病历缺陷清单》系列,本篇为15种病程记录相关内容。
目录

病程记录之一:首次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之二:日常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之三: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病程记录之四: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程记录之五:疑难危重讨论及多学科讨论记录

病程记录之六:交(接)班记录

病程记录之七:转科记录

病程记录之八:阶段小结

病程记录之九:抢救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一:会诊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二:输血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三:危急值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四:医患沟通记录

病程记录之十五:出院前病程记录

病程记录之一:首次病程记录

(一)内涵质量要求

1.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h内完成。

2.病例特点:将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归纳提炼,写出病例特点,重点突出,反映鉴别诊断要点。

3.拟诊讨论:应紧扣病例特点,全面分析讨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次要诊断以及重要的并发症和特殊问题,体现临床思维。

4.诊疗计划:制定规范、合理的诊疗计划,要求有针对性。

(二)质量缺陷清单

1.首次病程记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h内完成。

2.照搬入院病史、体检及辅助检查,未归纳提炼总结。

3.无分析讨论、无鉴别诊断或分析讨论不够,重复病例特点。

4.诊疗计划无个体化内容,无针对性、不具体。

病程记录之二:日常病程记录

(一)内质量要求

1.按规定书写病程记录:病危随时记录,至少每天一次;病重至少每两天一次;病情稳定至少每三天一次。

2.及时详细的记录病情变化,包括患者的症状、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

3.对患者的病情及重要的异常检查结果有分析和处理,诊治措施有依据,体现诊断过程与诊疗思路。

4.其他要求详见各病程记录单项(病程记录之三至十五)。

(二)质量缺陷清单

1.未按规定时间记录病程记录,新入院患者未连记三天病程。

2.未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措施等。

3.首次出现的补充诊断病程中无诊断依据描述及该诊断的治疗方案。

4.病程记录无修正诊断的依据。

5.未记录异常的检查结果或无分析、判断、处理的记录。

6.重要检查(CT/核磁、病理检查、细菌培养、外送检查等)结果病程无反映。

7.未记录所采取的重要诊疗措施;未对更改的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说明。

8.首次应用药物(长期/临时医嘱有体现的药物)当日病程未注明药物名称、用药目的及用法用量。

9.抗菌药物应用未在当日病程明确记录抗菌药物名称及用法、用药目的

10.化疗未在当日病程中详细描述化疗具体方案、药物名称及用法用量。

11.放疗未在当日病程中详细描述放疗具体方案、具体用量。

12.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未在当日病程中记录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具体方案、药物名称及用法用量。

13.特殊治疗及用药未在当日病程中记录(包括治疗的具体方案及药物名称、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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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医院病历内涵质量提升工作指引丨缺陷清单、提升方案、制度流程》包括病历内涵质量提升、病历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内容。欢迎将本专栏加入书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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