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大于天”、“杀人偿命”,早已成为我们普世价值观的一部分。
在那些手持刀斧的恶魔之中,不知什么时候起,竟出现了一些孩子们。
比起那些“大人”来说,他们动手更加没有分寸,再加上还有绝对的保障,可让他们的犯罪没有后顾之忧。
“未满14岁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例熟读于心,仗着法律的漏洞,做着各种伤天害理的事情。
就连强奸杀人这样违背人伦的事情,他们做起来竟毫无心理负担,对于人性的泯灭程度已然让人发指。
这是一起发生在黑龙江的真实案件。
2005年9月26日夜晚,黑龙江哈尔滨市青山村派出所。
一声急促的警报声打破了夜的寂静,把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上。
青山村闹出人命了!
再快的警车也追不回逝去的生命,在他们到达之时悲剧已然发生。
女孩在屋外已经等待多时。
“快救救我妈妈!”她的嗓子都要哭哑了。
民警直接冲向了屋子,确认伤者的情况,但却被那副地狱般的景象惊呆了。
空气中弥漫着浓厚的血腥味,中年妇女背靠着墙一动不动,溅落的鲜血淋在四周。
等到民警去试探鼻息时,发现眼前人早已没了呼吸,只有小女孩跑步进来的“噔噔声”清晰可见。
在白炽灯的照耀下,民警才看清了女孩的面庞。
童稚的小脸已经沾染上了鲜血,还能依稀看到一丝希冀的表情。
“我妈她……她到底怎么样了!”
也许在她看来,警察可能就是无所不能的,只要警察来了,就可以让一切都恢复原样。
他们只是一个普通的民警,并不具备起死回生的本领,也只能蹲下来安慰受伤的小女孩。
“明芳,到底是谁伤害了你妈妈?”
女孩说出的名字,让在场的民警足足愣了有十秒钟。
杀害明芳母亲的人到底是谁?
为何民警会知道女孩的名字?
那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彻头彻尾的恶魔
女孩说出的名字不是别人,正是有过犯罪前科的男孩赵力宝。
在一年前,赵力宝曾因为强奸而被警方拘留羁押,还留下了案底。
而强奸的对象,正是那个可怜的女孩明芳。
据警方所知,这个赵力宝可以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在警局留下了不少笔录和案底。
他那年才13岁,是家里的独自子,一直也是娇生惯养。
家里什么好吃的都留给他吃,个子直接就蹿到了1米7,就连体重也是十分健硕的类型。
赵力宝仗着身子比较魁梧,可以说是村子里的孩子王,经常和社会上的混混称兄道弟,四处流窜无恶不作。
有了这样的朋友,他脑子里整天都是江湖义气,一点数都看不进去,连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
这下子,他终于成了脱缰的野狗,问小朋友收保护费那是一点儿都没少干。
为了10块、20块的网费,他们就可以数次伤害他人。
可他们所做的恶,远远不止如此,在青春期荷尔蒙的刺激下,会在路上屡次骚扰、强行猥亵甚至强奸无辜的女孩。
女孩们大多畏惧他们,又因为害羞而难以启齿,可那些爱女心切的家长不一样。
愤怒的家长会直接找到赵家,想为自己的女儿讨个公道,可赵力宝的父亲从不道歉,反而明目张胆的维护儿子。
在他看来,要怪就只能怪那些女孩衣着暴露,不知廉耻的勾引自己家儿子。
有了父亲的护身符,赵力宝行事也更加大胆。然而,他总会为那些罪行而付出代价。
二、凌虐少女禽兽不如
2002年,宋慧丽带着女儿嫁到了青山村。
在婚礼吃席当天,赵力宝就注意到了衣着明亮的明芳。
或许有几分青少年萌发的爱情,但他和同伴的交谈满是污言秽语,让身边的人都忍不住侧目。
在他们口中,以明芳为代表的那些无辜女孩,好像连人都称不上,就是他们宣泄欲望的玩物。
“总有一天,我要得到她”,赵力宝在当时就对明芳有了邪念。
可宋慧丽一直将女儿保护的很好,就是为了防村子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
但她终究还是放松了戒备。
2004年7月24日,明芳被母亲安排去舅舅家送些东西。
宋慧丽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段距离骑车并不算远,女儿要是趁着天不热出发,回来的差不多刚好是午饭时间。
但她却漏算了一项:赵力宝这样的小混混,居然会在大白天对自己的女儿下手……
明芳蹬着自行车出发后,没多久正好就在路旁遇到了赵力宝。
看着衣着清凉的明芳,他心里的邪念瞬间就占据了整个大脑,只想着如何才能捕猎到她。
在乡村小路上行进时,明芳根本没想到危险临近。
赵力宝直接从树后跃出,拦着她的面前。
“陪小爷我玩玩,不然你就别想从这条路过去!”
明芳对赵力宝的恶性早有耳闻,也没想着多和他废话,直接就掉转车头准备换一条路再走。
没想到,她的自行车居然被赵力宝一把揪住,不管她怎么努力就是动弹不得。
明芳想要大声呼救,可那时候村民都回家做饭去了,任她怎么叫都没有用。
赵力宝就将她控制住,从单车上拽了下来,拖入了路旁苞米地之中。
单车倒下了,上面的东西也散落一地,一如少女悲惨的命运。
明芳完全不是他的对手,直接被强压着身下动弹不得,只能任由赵力宝行不轨之事。
虽说她未经人事,可也知道赵力宝在伤害自己,出于本能尽可能的大声呼救。
可这一叫,却彻底惹怒了赵力宝,他直接抄起镰刀恶狠狠的威胁。
“要是再敢叫,就直接杀了你!”
听了这话之后,明芳再也不敢呼救,只能默默忍受对凌辱。
明芳不忍承受下身的疼痛,只能不停啜泣,更激发了赵力宝的欲望,在少女身上不停肆虐。
直到精疲力竭之后,他才提上镰刀满意的回家,只剩下了衣着凌乱的明芳。
她悻悻收拾起散落的物件,身体的疼痛让他不能再骑车前行,也只能推着自行车一瘸一拐走到了舅舅家。
三、强奸杀人罪不容诛
舅舅问她怎么了,她也只是摇头不说,说自己只是不舒服。
看着外甥女这样失神的样子,他也只能把她亲手送回去姐姐家,让姐姐去好好问问。
看到母亲的那一刻,明芳就哭了出来。
“妈妈,我屁股疼……”
宋慧丽立刻查看女儿的身体,很快就发现了被人凌辱的痕迹,据女儿透露伤害她的人正是村子里知名的混混赵力宝。
他们清楚赵力宝一家人的脾性,更知道,只有法律惩处才能让这家人长长记性,真正付出代价。
凭借少女的指认,再加上提取到的物证,警方很快就将赵力宝抓获拘留。
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赵力宝供认不讳。
“事儿就是我干的!我现在13岁,你们也不能拿我怎么样!”
何其荒谬!一个未成年恶魔,居然拿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来保护自己!
可他说的话并不假,未满14岁的罪犯确实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起刑事案件,居然就这样成了民事纠纷。
在那之后,双方扯皮不断,直到案发的一年之后,才在法庭达成了“和解”。
对于明芳和她的家人来说,他们巴不得把赵力宝千刀万剐。
可他有法律保护,也只能退而求次,转而要求经济赔偿。
法院给出判决,赵力宝需赔付包括医院费、精神损失费在内的9021元。
赵力宝父亲对于法院的判决十分不满意,可他不敢去法院闹,也只能把怒火宣泄到了惹祸的赵力宝身上。
赵力宝因强奸获得的实质性惩罚不多,也只有父亲的这一顿毒打而已。
但这因为这顿毒打,他就对告状的宋慧丽怀恨在心。
在他眼里,自己挨揍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做错了事情,而是让父亲赔了钱。
当时他们一家仍然心有余悸,女儿被强奸的阴影还没有走出来,没想到那个未成年恶魔居然再次闯入了家中。
在挨打的第五天之后,他提着刀趁着夜色出发了,从院墙翻身而入。
闯入的动静惊醒了母女二人,但赵力宝健硕的体型给他带来了绝对性的优势。
即使是宋慧丽拼尽全力,最多也只能保证自己的女儿不受伤害。
没成想,赵力宝本来的目标就是她。
这个可怜的母亲在挨了19刀之后,只能虚弱的靠在墙角,向女儿安排后事,让她匆匆报了警。
但生命流逝的速度何其之快,没人能追回逝去的灵魂。
明芳没有妈妈了,她对于母亲最后的记忆,也只能停留在被恶魔残忍杀害的那一晚。
赵力宝犯罪事实确凿,三天之后就被警方在镇上的小旅馆抓获,移交法庭进行审判。
可悲的是,由于尚未满14周岁,只能判处一年半的劳改。
对于这个小恶魔来说,一年半的光阴可能算不了什么。
但于明芳而论,失去的母亲再也不会回来了,给她留下的还有陪伴一生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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