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邮政管理局就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责令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市宁中邮政支局改正
2024年07月02日,梅州市邮政管理局就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不符合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市宁中邮政支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市宁中邮政支局
法定代表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兴宁市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梅州市广东兴宁市宁中镇官汕三路401号
品牌:
二、主要事实
营业人员未穿着具有企业标识的服装,未佩戴工号牌或者胸卡
三、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立即整改,加强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按照《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提供邮政普遍服务,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24年7月16日前报梅州市邮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梅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7月0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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