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6月5日晚间,新三板上市国企东实环境(证券代码:874087)披露了一项关于环卫工劳务合同纠纷的诉讼进展,涉案金额高达6000亿元!
据悉,东实环境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市东实城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龙公司”)与章尽兰签订了《劳务协议》,章尽兰为城龙公司提供地面清扫保洁服务。后因章尽兰提供的保洁服务一直未达到保洁基本要求,城龙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务协议》的约定,解除了与章尽兰的《劳务协议》。章尽兰因不满城龙公司解约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2月6日,章尽兰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城龙公司;2024年2月2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章尽兰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3月5日,章尽兰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24 年5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5月15日,章尽兰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决撤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4)粤1971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19民终4064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1)城龙公司向章尽兰支付赔偿款350,000元,再审增加为6000亿;(2)城龙公司向章尽兰赔偿购买扫把60元、铲子50元、外套500元、黑色毛衣400元的费用损失;(3)城龙公司向章尽兰支付2023年11月-2024年2月的劳务费1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城龙公司承担。
2024 年6月3日,城龙公司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4)粤民申7829号)及《再审申请书》副本,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城龙公司暂未收到开庭通知,再审开庭时间待定。
东实环境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再审赔偿金额严重偏离案件基本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解释》(2022修正)第四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围绕再审请求进行。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
本次诉讼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应对诉讼,以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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