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张柏芝的前老板兼经理人余毓兴近日以全新唱作人身份出歌,由他包办词曲创作及演唱的歌曲《以犬之名》被指力数张柏芝,引起网民讨论,张柏芝工作室其后在微博发表声明以强硬态度回应,昨日(5日)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余毓兴诽谤申令禁制并索偿。今日(5日)余毓兴亦表示:“我已正式委托律师向香港高院完成入禀控告张柏芝诽谤的程序。”
对于张柏芝入禀高等法院,指控余毓兴新歌及一系列相关报道内容诽谤,要求法庭下令移除其抖音等社交媒体帐户中不实言论,禁止再行发布,向余毓兴追讨赔偿,并要求书面道歉、收回或纠正言论一事,余毓兴今日余毓兴发声明表示:“我已正式委托律师向香港高院完成入禀控告张柏芝诽谤的程序。”
声明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余毓兴。今日我已正式委托律师向香港高院完成入禀控告张柏芝诽谤的程序。
针对张柏芝近日在媒体上发布虚假不实的声明,已严重损害本人的声誉和公众形象,所以在提出入禀控告张柏芝之余,本人余毓兴将被迫陆续公布相关证据,以还清白!
本人现正在海外进行录制音乐作品的工作,未来几日将亲自飞回香港,向媒体和大众陆续公开相关证据。同时也非常期待在香港与张柏芝小姐面对面进行一场世纪大对质,让媒体和公众来做一场史无前例的大审判!
既然张柏芝小姐冥顽不灵,那就让事实的真相将她的遮羞布一块一块撕下!
最后,在我未能飞回香港提供证据之前,我想透过媒体请问张柏芝,你从2013年8月至2015年玩失踪为止,在这段期间,你在声明中声称本人余毓兴不是你的全球经理人,并伪造公章以你经理人身份私自擅自签约,那请问你在这段时间,你的经理人又是谁呢?所有的工作又是谁接洽后签名盖章呢?
此前张柏芝方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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