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周到春秋,周天子如何一步步没落?看完才知,啥叫人心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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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支撑周代社会结构的两大支柱,一是分封,一是宗法。



这两者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说分封是宗法的外延,宗法是分封的内涵。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虽然与西周时期已经有了很大区别,但严格意义上说,依然是在分封与宗法的影响下发展。

在宗法制度下面,社会等级森严,上下相维,内在和谐,由氏族传统转化和凝聚而形成的宗法观念深入人心。

在通常的情况下,依照宗法行事的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各安其位,内向克制,对于宗族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尊祖敬宗是人们的准则。

周王既是天下的共主,又是姬姓贵族的大宗的宗子,这一点在西周前期和中期的社会观念里面是十分明确的。

1、从慕“周王”到亲兄弟

“共和行政”以后,周王威信下降,在人们的宗法观念里面,王与各级贵族相比不再居于主导的重要位置。

共伯和并非周王室的“宗子”或“元子”,但却可以堂而皇之地高居于王位而不受非议,可见人们对王位继统所遵循的宗法原则已经不大重视了。

《诗经》的《小雅》诸篇,以反映贵族势力崛起的诗作最具时代特色,这是各级贵族在宗法观念中地位日趋重要的一个表现。

在西周后期人们的宗法观念里,周天子尽管仍然居于宗法体系的顶端,但却日益显得遥远而渺茫,人们更看重的是本宗族的兴盛和宗子的威仪。

在社会政局不稳、内外危机四伏的情况下,为了保持既得的各种利益,宗族的强盛就成为人们的避风港,贵族们不再高唱对于周天子的赞美曲,而是采取各种措施以加强本宗族内部的凝聚力。



《诗经·小雅》的《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蓼萧》、《湛露》、《鸳鸯》、《天保》等篇章都有关于为贵族祝福、祝寿或贵族宴饮场面的描写。

宗族内部,特别是兄弟间的团结与联合是西周后期社会特别强调的事情。

诗歌中以《常棣》所述兄弟情谊最为突出,是篇谓:

凡今之人,莫如兄弟。死丧之威,兄弟孔怀。原隰衰矣,兄弟求矣。脊令在原,兄弟急难。每有良朋,况也永叹。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

这些诗句,据春秋初期周大夫富辰说,是召伯虎所作,“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

召伯虎为王室重臣,却十分重视宗族的作用。从他的这首诗里可以看出,贵族们认为越是在丧乱动荡的情况下,越是能够显示出兄弟间情谊的珍贵,因为救灾助难,确是“莫如兄弟”,兄弟间的联合,对于处理好宗族内部大宗与小宗的关系至关重要。

西周后期的这种观念,是宗法观念的一个发展。

从古代文献和彝铭记载里可以看到,在西周后期兄弟或同宗族的人又称为“朋友”。

两周后期的彝铭《克盨》谓“用献于师尹、朋友、婚媾”,将朋友排列于“婚媾”之前。

另有一件彝铭谓“好朋友与百者(诸)婚媾”,也是这样排列。这种排列表明,“朋友”应当是同宗兄弟,比异姓的“婚媾”的关系要密切。

周宣王时期的《毛公鼎》说“以乃族干吾王身”,另有一件同时期的簋铭则谓“以乃友干吾王身”,可见“友”与“族”相当。



追溯“朋友”一词的源流,可以说它的原义指族人,特别是同宗兄弟。

2、宗法观念的变化

《尔雅·释训》谓“善兄弟为友”,犹存古义。

西周后期,人们迫切地呼唤同宗兄弟联合,呼唤人们珍惜宗族的兴旺发达,如谓: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

从这些强烈的呼唤声中,可以深切地体会到西周后期的社会对于宗族是何等重视。这与西周前期和中期人们对于周天子的顶礼膜拜相比,可以说是截然不同了。

宗法观念在西周后期的变化还表现在对“宗子”的认识上。在宗法体系中,“宗子”的地位非常重要,无论是西周前期,抑或是后期,人们对于“宗子”都非常重视。

然而其间也有差异,西周前期社会上所称颂的“宗子”,无论是“君之宗之”的公刘,抑或是作为“元孙”、“元子”的武王、康王,都是以周天子为主的,社会上一般宗族的宗子都笼罩在周天子这位最高级的“宗子”的阴影下面。

到了“共和行政”以后,社会上所称颂的“宗子”,则多是作为贵族大宗族长的“宗子”。

真正重视“宗子”在宗族里面的作用,是西周中期以后的事情。西周后期的彝铭里出现了“其用各(格)我宗子与百生(姓)”(《善鼎》)之类的文辞。

彝铭里面的“百生(姓)”,指官员和诸族的族长,“宗子”位居其前,可见其地位已非一般。西周后期农事诗里面的“曾孙”,应即“宗子”。

《大田》云:“播厥百谷,既庭且硕,曾孙是若。”朱注谓:“曾孙,主祭者之称。”依照宗法规定,宗族内部的祭祀要由宗子主持。

西周后期叙述贵族祭祀情况的诗篇里面的“孝孙”,也应当是“宗子”。



《楚茨》云:“孝孙徂位,工祝致告。…诸父兄弟,备言燕私。”

在诸父兄弟之中,“孝孙”居于主导地位,其身份非“宗子”莫属。

从《诗经》和相关彝铭记载看,贵族大宗的“宗子”的特殊地位在西周后期就已经确定了。

写作于“共和行政”时期的《诗经·板》讲到在天下大乱的时候支撑大局的几种力量,“价人维藩,大师维垣,大邦维屏,大宗维瀚,怀德为宁,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无独斯畏”。

这里所说的“价(介)人”、“大师”指周王朝的武装力量,“大邦”指诸侯,“大宗”指强大的宗族,“宗子”指大宗的族长。诗作者认为最为重要的是“无俾城坏”,即注重在宗子周围的全宗族人的团结。

《仲殷父簋》铭文谓“用朝夕享孝宗室”,另有一件簋铭谓“其万年子孙永宝用享于宗室”,其中所蕴含的意义与“宗子维城,无俾城坏”是一致的。

宗法观念在西周后期这些变化,对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虽然厉、宣、幽诸王无不致力于王权的巩固与提高,但花团锦簇、轰轰烈烈的蓬勃局面却已成明日黄花。

周天子手中已经没有大块土地和丰厚的财物可资封赏,然而,自西周中期以来逐渐羽翼丰满的诸侯和贵族却今非昔比。他们对于周天子尽管依旧恭敬,但却减少了几分虔诚,周天子处在空有鹤立鸡群之志的尴尬境地。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宗法毕竟为各国诸侯和贵族所需要,他们更为急切地需要通过宗法来巩固自己的地位,需要在宗法观念里注入新的观念,确立更为明确的宗法原则。

西周后期,大、小宗的关系准则已经明确,贵族宗族内部人们的各种关系也日益有了准则可循。



宗法观念所出现的下移趋势,对于宗法的进一步完善和普及起到了十分巨大的作用。西周后期宗法观念向着系统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并且在春秋时期基本上完成了这一历程,以至于春秋时期的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

3、经济层面的变化

追本溯源,可以说国人暴动与“共和行政”的出现,都与当时的经济变动有关。

周厉王的“专利”政策,直接导致了国人的反抗,在“共和行政”以后,直到宣、幽时期,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对于经济的关注有增无减,经济观念有了不小的变化。

以力役地租为主要税收的农业经济是周王朝立国的基础。

周王室和贵族的土地靠征发民力耕种,其田地称为籍田。

《诗经·周颂》中的许多篇章都是王室举行籍田礼祭祀先王时所演唱的乐歌。

《载芟》云:

“千耦其耘,租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

这样欢快的劳作场面,反映了形成时期的籍田制度对于生产力的推动。

孔子所说“先王制止,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国语·鲁语》),就是“共和行政”以前社会农业生产的情况。

《良耜》写籍田丰收的情景说:

“获之挃挃,积之栗栗。其崇如墉,其比如栉。以开百室,百室盈止,妇子宁止。”

可见当时的贵族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是相当满意的。随着周王室经济的严重衰退,西周后期人们的经济观念发生了改变。

周厉王企图专擅山林川泽之利以补充王室经济。



芮良夫批评说:

“夫利,一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

他认为天地所生之物,人皆可资为用,非必为王所有。这种观念和西周前期及中期周王“敷有(佑)四方,睃正厥民”(《大盂鼎》铭文),视天下万物万民皆归王有的观念已经很不相同。

周厉王实行“专利”,其理论根据是“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尚书·梓材》)的古训,认为自己“膺受大令(命),敷有(佑)四方”。

然而,包括一般贵族在内的社会各个阶层的人们,并不买这个古训的账,芮良夫所说的“天地百物皆将取焉”,实际上蕴含着天地百物人人有份的意思,并不认为皆当为王所有。

王室经济已经失去了昔日的独尊的局面,周厉王专擅经济利益的做法遭到社会广大阶层的人们一致反对,就连其子周宣王也敢于批评他“弘其唯王智,乃唯是丧我国”(《毛公鼎》铭文),对于他刚愎自用而行“专利”的做法颇有不满。

春秋时期社会的经济结构,是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变化才逐步完善和确立起来的,这种变化也肇端于“共和行政”。

4、周宣王时期战争的变化

“共和行政”以后,周宣王执政长达46年之久,他所采取的一系列经济政策比其父周厉王高明得多,从周宣王的经济政策中可以看出当时王室经济观念的变化。

首先,周宣王继位以后“不籍千亩”(《国语·周语》),不再举行籍田礼,这也就意味着籍田制度已经到了非改变不可的地步。



籍田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对于民众采取力役地租,周宣王“不籍千亩”以后究竟采用了何种赋役形式,史载不明,不可轻率断言。

然而,从春秋时期的赋役情况来推测,周宣王很可能在王畿范围内开始实行某种实物地租的形式。周宣王曾经“料民”,即统计民数。

这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即“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但是这种措施的实行毕竟有其一定的基础,统计民数应当和废止籍田制度以后,所实行的新的税收制度有关。

种种迹象表明,周王室的经济在周宣王的时候已经在试图走出传统的籍田制度的模式,开始有了新的经济观念。

其次,周宣王屡派大员采取各种方式聚敛财富。

例如,他委派毛公“庶出入事于外,敷命敷政,艺小大楚赋”(《毛公鼎》铭文),委派兮甲“政司成周四方责(积)”(《兮甲盘》铭文),委派仲山甫“赋政于外,四方爱发”(《诗经·桑民》)。

据彝铭记载,西周后期虽然也有不少册封典礼,但是封赏的财物仅限于服饰、弓箭及仪仗等物,以示荣宠而已,不再有周初封邦建国时,赏赐大量山川土田和劳力的宏大气魄,并且西周后期彝铭,所载派员聚敛财物的情况,绝少见于西周前期和中期。

西周前期,周王派员巡视,多以政治意义为主,目的是宣扬周王朝的恩德,从而使四方邦国服从于周王朝并且前来朝贡。在王室经济衰退的情况下,西周后期的统治者不得不更多地注目于经济,维持周王室的体面。



再次,周宣王时期对外战争的经济目的比以前大大增强。

《兮甲盘》铭文载:

“淮夷旧我帛盔(贿)人,毋敢不出其帛、其资、其进人。其贮(贾),毋敢不即次、即市。敢不用令,则即井(刑)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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