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楼下没人就能丢垃圾?
他被判了高空抛物罪!
近日
这场在武汉一小区里
宣判的庭审案件
引起热议
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在当代社区的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此案
武汉一女子
被从天而降的蛇皮袋砸伤
“从天而降装着纸壳和碎砖的蛇皮袋,砸伤了我妈妈!”去年8月29日,关南社区居民李女士的女儿来到关南派出所报案。
办案民警根据蛇皮袋里装着建筑垃圾这个线索,很快找到正在装修的4楼住户,锁定了往楼下扔建筑垃圾的建筑工人姜某。
52岁的姜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很快承认,就是他往楼下扔建筑垃圾。该楼栋共6层高,没有电梯,姜某承接4楼住户的装修拆旧工程,施工时会走楼梯把稍重一些的建筑垃圾扛下楼,为图省事,则会将轻一些的碎砖和纸壳打包后直接从四楼窗口丢出楼外,再集中运走。
案发小区环境图
“每次往下扔之前,我都探头看了,楼下是个空停车位,以为没人才扔的,实在没想到竟砸伤了人。”听到姜某的陈述,民警哭笑不得:“扔一次都违法,你居然还扔了多次!”
同年9月,经司法机构鉴定,李女士受轻微伤。因姜某主动自首且认罪态度良好,经民警调解,姜某赔偿给李女士1.5万元并获得李女士及家人的谅解。
构成高空抛物罪
男子被判刑六个月
但是,姜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高空抛物罪。
5月17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法院刑庭副庭长王友、法官助理刘旭走进当代社区,该案在社区巡回审判点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姜某因多次高空抛物,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因姜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和积极赔偿的悔罪表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姜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王友给来旁听庭审的当代社区居民普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释放了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的信号。高空抛物罪,是行为犯,即做出高空抛物的行为,具有现实危险性,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
法官王友解释,在本案中,因姜某多次向楼下抛掷建筑垃圾,且抛掷的地点是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小区中,造成了李女士轻微伤,这些均构成“情节严重”。
“楼下、窗外,
都不是你的垃圾桶!
乱扔东西,当心犯罪!”
法官提醒
高空抛物行为
在刑事和民事方面
均可能被追究责任
希望人人都能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来源:长江日报、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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