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世纪晚期,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和商人力量的壮大,手工业行会出现了大批的分化和合并,新的经济组织形式公会得以出现,公会出现之初,内部管理及结构与手工业行会并无本质上的变化,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断深入,其内部成员及地位势必得以调整,适应新的生产关系。
同业公会内部成员的分化
手工业行会过渡为公会后,经过 15、16 世纪的发展,其内部成员进一步分化,形成了代表资本的大师傅和代表劳动的小师傅的两大对立团体。所谓大师傅就是同业公会内的上层,即富有的手工业行会中的师傅或穿制服的成员。
手工业行会师傅对行会的种种限制越来越不满,他们不断地突破限制,其中最关键的就是雇工人数的增加,并且扩大了手工作坊的规模。
这样,原来的师傅.帮工、学徒关系也就发生了变化:首先,行会师傅不再是作坊的主要劳动力了,或者他本人就不再参加劳动了。出此,他变成了一个经营者、监督者,一个以雇佣工人进行生产的作坊老板。
其次,由于师傅本人不再是作坊中的主要劳动力或者不再亲自参加劳动,师傅的收入便不再具有劳动收入的性质,他们的收入变为出经营者管理收入和利润收入构成,而这些也多是对帮工和学徒的剥削而来。
帮工和学徒成为了手工作坊的主要劳动者,于是他们同手工师傅的之间的关系也就发生了改变,由过去的师徒关系变为雇主与雇工、老板与剥削者之间关系。
这样,他们就从封建小生产者的行会师傅,逐步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人雇主兼企业主,构成中世纪晚期手工业行会中的上层,自治市或同业公会的各种职务多数出他们和商业公会的成员共同担任。
同时,为了显示他们的财富和地位,同业公会上层身着与众不同的华丽制服,著名的伦敦 12 大制服公会就是典型的代表。在诺果季,手工业行会中所有的“有财产”的成员,都按照规定穿起制服。这也说明了行会成员的制服化在英国城市中逐渐普遍化。
早在 1319 年就有一位编年史家曾预言“在这个时代,伦敦的许多手工业者都用制服打扮起来,一个好的时代要开始了”。
代表劳动的小师傅就是加入同业公会的原来行会中的贫困师傅以及结婚成家有自己住房的帮工学徒,这些小师傅仍然拥有自己的工作场所和工具,但实际上已丧失了生产的独立性,他们无资金购头原料,也无资格自销产品。
威尔特郡沃敏斯特城织呢工马赛厄斯·佩里,1696 年为呢绒制造商旺希织造 38 到 39 码长得组毛毡,每匹得工资 14 先令。他用剩余的线头织作一种结构简单、质地粗糙的呢绒,每匹获工资 8 便士。
他织一种长 25 码、宽 49.6 英寸的双面哗叽呢每匹获工资 27 先令6 便士。希的太太有一次从一个织呢工那里买走一架织机,而后又返租给卖者,从中每年收取 6 先令的租金。
这些小匠师受到富裕行东(师傅)的剥削,出原来的封建小生产者和契约雇工,逐步演变为晚期行会中带有一些资本主义性质的雇工。他们不得穿制服,构成与制服成员截然对立的“非制服成员”。
这些受雇于同业公会的小师傅拥有的资金非常少,一般情况连 10 先令的“公会费”都无法筹措,尽管公会同他们分期支付,每个季度的交款额仅为 12 便士,但是仍有许多人拖欠会费。现存的几份名单表明,欠款 2先令6 便的多达 304 人,这些小师傅虽然拥有“住房”,却也是节衣缩食的帮工所能做到的。
公会内部“约曼协会”的出现
同业公会内部出现了小师傅阶层,他们本身已经失去了独立小手工业者的基本特性,出于大师傅和商人的控制,小师傅很难自己购买原料,而且根本不能自销产品。
于是,他们只能从包买商或大师傅那里接受计件工作或领取生产原料,然后加工成产品在交付给他们销售,这样这些小师傅们实际上成了大师傅或商人的经济附庸和资本主义性质的雇工。
但是,小师傅及雇工与大师傅又是相瓦依存,既要反对大师傅或商人的剥削,又必须在经济上依附他们。同时代表大师傅的制服公会的执事委员会(Court ofAssistants)既要控制剥削小师傅及雇工,又要依靠他们进行生产,这样在两者的斗争和妥协过程中出现了“约曼协会”(Yeomen Company)。
这个新的团体是小师傅及受到剥削的雇工的团体。早在 14 世纪约曼组织就被提及过,1383 年和 1387 年,马鞍约曼兄弟会和科尔多瓦皮革匠约曼兄弟会分别出现在伦敦市政府的档案中。
15 世纪伦敦很多同业公会中的约受协会成为制服成员下而的一个新的等级团体。1434 年伦敦铁同业公会与自己的雇工达成协议,允许他们成立一个新的团体一帮工行会,它附属于铁匠同业公会,但是出雇工自己管理,雇工代表有权参与签订新来雇工与雇主之间的协约。
这个帮工行会所代表的雇工,实际上已经包括铁匠公会内的小师傅,因小师傅也处在雇工的地位,帮工可以与小师傅瓦相替换。
这个新团体的出现,原因在于手工师傅、帮工、学徒之间关系的变化。在手工业行会时期,帮工学徒经过学习,只要具备行东师傅所需要的条件,就可以晋升为行东。
然而,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行会的分化合并而发生变化,在富裕行东把持领导权之后,帮工学徒升为行东的条件越来越严苛。有些城市富裕的行东竭力控制行东的数量,而且把行东的数额留给自己的儿子或亲戚。
“师傅身份逐渐成为某些家庭的世袭身份。······他们(师傅的儿子)所付的入会费比一般工人需交的入会费少得多,而且如果他有“适当的经验’,即可免除《作为成为行会师傅条件的)“杰作’”。
与此同时,学徒学习手艺的时间也延长了,延长时间可以使行东使用更长的廉价劳动力,以至于有些学徒学艺时间长达十几年。
帮工学徒晋升的严苛规定,破坏了原来的师傅、帮工、学徒的正常流转关系,这种变化势必带来生产关系的变化。
首先,在一些城市中帮工学徒不再寄希望于晋升为师傅行东而改变自己的地位,只能成为长期受人雇佣的雇工。其次,帮工学徒与他们雇主之间的矛盾加剧,迫使他们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在行东工匠与他所雇佣的帮工学徒之间,只要帮工学徒能够方便地晋升为行东,他们之间就能保持亲善”。~然而,这种情况随着严苛地规定而破灭。“雇主与被雇者之间的矛盾,替代了长久以来占据统治地位的家庭关系。在帮工之间,则由于利益与要求的一致,产生了互助互保的组织,其范围扩展到多个城市。”约曼协会就在这种利益的博弈与妥协过程中形成。
约曼协会的出现,在同业公会中,明显的形成了约曼阶层与制服成员两个团体阶层。为了保护小师傅雇工的利益不至于被过分的剥削,约曼协会组织雇工们常以罢工的方式表达他们对雇主的不满。1350 年,英国伦敦的剪绒业的约曼协会曾做出规定,只要任何帮工与行东发生冲突,在纠纷解决之前,全城的雇工都不得为该行东雇主干活。
制服商人力量壮大
英国城乡经济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离开土地,在这人当中出现了-批专门从事工商业活动的阶层,这-类阶层被统称为商人。
沃勒斯坦曾对“商人”的适用范围进行划分,商人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批发贸易为主,兼营其他行业的人商人;第二:类是直接同生产者接触,奔走于全国各地与各港口之间的中小批发商,或称中间商;第三类是各郡城镇的小店主和乡村小贩。
他们或是来自地主产业的代理人,他们在上交地主后还有足够的剩余产品运到市场上销售;或是来自远距离商人的驻地代理人,他们利用交通不便以及各地区之间物价大相悬殊,而乘机牟利,特别是某些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时,尤其如此。
商人力量的壮大和商人组织的强大势力,为他们加入市政机关提供了条件。这些商人不仅进入市政机关,而且担任城市中的高级官职。在 16 世纪一百年间丝绸商号服公会有 24 人担任过市长,呢绒商号服商业公会有 17 人担任过市长,食品杂货商号服公会有 14 人担任过市长,其余的几大号服公会中,也都有六七人担任过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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